美国能源部 DOE 于2016年6月13日发布针对电池充电器(Battery Chargers 简称 BC)联邦节能******终版本,并要求2018年6月13日开始强制实施。该***适用于所有涵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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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消费产品的电池充电器, 包括内置在消费产品里面的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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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潮湿环境的无线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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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B 充电的设备及其他DC电源充电的产品
无论是在美国制造或进口到美国市场的所有DC或AC (115V at 60Hz) 供电的电池充电器,只要在规定范围内必须要做DOE认证。
根据充电电池的容量及电压,DOE 能效***将电池充电器划分为7种不同类别,并制定出相应电池充电器的单位能量消耗(UEC)限值要求,即电池充电器的年能源消耗量。电池充电器的单位能量消耗(UEC)是以电池能量(Ebatt) 的函数公式,它反映的是电池充电器在所有工作模式下所消耗的无用能量(即,充电过程中所消耗的但未传输至电池的能量)。
依据 DOE 测试*** 10 CFR 430, Subpart B, Appendix Y分别测试出电池充电器的24小时能源消耗,待机模式,维持模式,关闭模式等状态下电池充电器功耗和电池放电能量 Ebatt等,然后根据对应公式计算电池充电器的单位能量消耗 UEC,并要求单位能量消耗 UEC 不能超出对应限值。2018年6月13日之后制造的电池充电器, 必须符合小于或等于10 CFR 430.32(z)中规定的***大单位能耗UEC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