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是安徽省企业可以申报的一项***项目。近年来,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及***、省***军民融合发展决策部署,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为契机,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纲要》为***,以军民资源共建共享以及加快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为***,加强军地需求对接,发挥军地各自优势,完善协同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形成军地一体、产研一体、供需一体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新格局,***提升我省国防科技工业能力水平和保障条件,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国防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咨询:0551-65300518
针对安徽省军民融合各项资金资金奖补扶持政策如下:
安徽省军民融合项目申报***任务
(一)提升***科研生产能力。依据******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方案,充分调动全社会***技术和优势资源,构建小核心、大协作,***化、开放型的***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引导***单位聚焦主业提升科研生产的综合能力水平,不断强化保军强军主体责任。发挥我省***单位优势,积极承接和争取***国防科技领域重大项目。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其他民口单位提升***科研生产能力,及时***、论证、推介***技术成果进入***装备科研生产领域。对牵头承担国防领域重大科技项目、***装备总体型号、关键部件研制项目的单位,按照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项目政策给予支持。(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军民融合办,配合单位:省***办公室、省财政厅)
(二)大力推进“民参军”工作。建立健全“民参军”信息发布平台和机制,积极向***有关部门、***单位推介我省***技术、产品和服务,引导优势民口单位进入***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鼓励“民参军”单位申请***相关资质。对取得***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和***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的单位,省军民融合引导资金分别给予10—20万元的奖励。(牵头责任单位:***军民融合办,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三)支持***单位改制重组。积极稳妥推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在皖***企业进行***化重组,支持******科研院所在皖组建企业集团。除战略***等特殊领域外,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或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推动***主业上市。对改制完成并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的拟上市企业,省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成功上市后再给予70万元奖励,其所在地***相应分别给予不低于30万元、7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新三板”和省区域性***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中小企业,省及所在地财政分别按******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省财政奖励金额不超过70万元(与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沪深港***上市不重复奖励)。(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地方***监管局,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军民融合办、各市***等)
(四)推动军民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省级***重大试验设施和仪器设备共享目录,推动具备条件的向民口开放,纳入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对纳入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单台价格在30万元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管理单位,以及租用上述仪器设备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可分别享受省、市(县)补助。其中省按出租仪器设备年度收入的20%给予设备管理单位补助,每个单位***高可达500万元;设备租用单位所在市(县)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的20%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每个租用单位补助***高可达200万元。鼓励我省***单位参与***相关***标准制定工作,对主导制定国际、***(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单个企业标准奖补总额***高可达150万元。发挥国防计量机构***优势,推动军民计量资源互通共享,纳入全省计量行业统筹布局。(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军民融合办、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等)
(五)加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和双向转化。积极参与构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携手沪苏浙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立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力争取得更多***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加快提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技术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等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服务能力。发挥军民融合产业创新联盟作用,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强产学研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编制全省《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和《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依托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并择优向军方和***有关***。建设全省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库,加快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对符合条件的成果转化项目,省军民融合引导资金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补助。(牵头责任单位:***军民融合办、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六)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人才***建设。推进我省与***国防科工局共建安徽大学等在皖高等院校,建设国防特色学科。推进高等院校与***单位加***才培养合作。充分利用省“百人计划”“特支计划”等***人才工程,吸引国防科技***人才来皖创新创业。对我省***单位入选省“百人计划”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生活补助。对我省***单位入选省“特支计划”的人才给予每人50万元资金支持,专项用于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对我省***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万元或以上的,并在我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市、县每年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奖励资金省财政承担30%。(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军民融合办、******部,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各市***等)
(七)落实国防科技成果激励政策。***推进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等政策,支持国防知识产权创造单位及个人按规定获取收益,对获***的国防专利,省、市、县按规定给予资助。在完善国防科技成果保密审核机制的前提下,支持国防科技成果申报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牵头责任单位:***军民融合办、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市***等)
(八)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积极对接***军民融合重大示范项目,充分利用溢出效应,带动全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网络安全、船舶及海洋工程、***核能、大型机械及特种车辆等行业为***,实施一批军民融合产业化***项目。加快推进天地一体化、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具有我省特色的新兴领域军民融合重大工程建设。推进芜湖、蚌埠***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融合)高质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园区,打造军民融合产业集群。(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军民融合办、各市***等)
(九)推进***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北斗导航位置服务安徽数据中心(阜阳)、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安徽分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北斗”“高分”系统等***资源在矿山、交通运输、农业、水利、林业、气象、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应用。(牵头责任单位:***军民融合办,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各市***等)
(十)促进***经济和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围绕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和***推动中部地区崛起重要决策,充分利用我省与央企战略合作平台,加强与******企业对接合作,推进一批重大军民融合项目落地,实现技术、人才、成果等要素的交流共享。以培育长三角***产业集群为牵引,积极承接沪苏浙产业布局和转移,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产业大企业,对***单位依托***技术新开发的军转民产品在皖产业化,并***实现新增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后,由省军民融合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牵头责任单位:***军民融合办,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各市***等)
三、保障措施 安徽省军民融合窗口:18755150022(微信同步)
(十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军民融合发展***会统一部署,设立省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专项小组,协助处理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督促指导和绩效考核机制,引导、规范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十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经济发展步伐。
(十三)强化***扶持。拓展军民融合发展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支持,发挥省军民融合发展***和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作用,按照***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支持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鼓励市、县***和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结合实际设立相关产业******。支持***、***、证券等***机构创新***产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