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杆和示范作用,根据《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2014〕130号)以及《关于***申报2019年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皖经信明电〔2019〕55号)的要求,我们***开展了2019年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评审工作。经审定,拟认定合肥乐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等39户企业为2019年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省经信厅科技处反映。
安徽省50万、合肥市50万、蚌埠市50万、淮北市20万、铜陵市50万、安庆市50万、黄山市10万、阜阳市30万、宣城市50、池州市10万、亳州市10万等。更多安徽省各市区奖补明细可以联系我们0551-65300518
注意:具体政策根据当年政策为准。
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重要条件:
(一)申报企业具有安徽省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和******良好,且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以每年申报通知下发时间计算):
(二)企业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认定技术中心:
(三)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行为受到行政***处理;
(2)***涉税***已被税务部门***审查;
(3)***行为;
(4)环保安全事件;
(5)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其他***行为。
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见附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3)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B107-1)、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B107-2);
(4)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受理(公示)证明、省级以上(含省级)新产品鉴定证书、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进步奖、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证明、其他技术创新及品牌类认定证明;
(5)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职能部门公开数据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准。
(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原件1式3份及电子版。
评审与公布结果
(一)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委托中介机构或***有关***按照《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 )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评审,并对评审结果等进行综合审查,必要时***实地考核,提出审核意见,初步拟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二)将入围企业征询环保、安全、税务、工商、质监、食药、海关等部门意见,并在省经信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予以公布、授牌和颁发证书。
以上为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奖补政策及申报要求准备。
对于更多安徽省创新示范企业申报细节可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2881391787***导师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