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对服务提供过程的实施及质量监视进行记录;
e. 过程的再确认,当服务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对上述过程进行再确认,确保对影响过程能力的变化及时作出反应。
根据需要对相关的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质量控制规范进行更改。
标识和可追溯性
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各个过程中,对人员、设施、物品等进行有效的标识,以防错误的识别和使用并对有规定要求时实施可追溯性措施,公司建立和实施《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人员、设施、物品的标识
a. 公司确定各类服务人员服装样式和工作牌等;
b.公共服务设施,如住宅小区道路、交通、停车场、机电设备等的标识;
c.仓库物品可以采用原包括标识或悬挂物品标识卡,并应按物品的状态分为三类,即待验、合格和不合格,并进行标识;
d.在物业管理中的各项服务的检查状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根据查评结果,填写在考评表上。
可追溯性要求的实现
a. 服务人员工作牌号应是***的,当涉及到服务工作的质量问题时,可通过工作牌号及相应的记录,追查到相应的服务人员的责任;
b.根据物品标识和领用单进行追溯,查供货来源,以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