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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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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拆迁律师
手机号码:17778124896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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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坤律所”)是一家**从事行政诉1讼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由原在人min法1院、人民检察1院和律师机构作过的多位资1深律师组建而成。同时我所聘请了一批国内的法学**和其他**人员为顾问。京坤律师始终坚持“接受委托誓达使命一息尚存**到底”的服务理念,奉行强烈的团队精神,......

甘肃养殖场占用补偿明细标准咨询***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产品编号:1242689726                    更新时间: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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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房屋**,土地征收,行政强拆,民商事代理
  •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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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 1777812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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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养殖场占用补偿明细标准养殖场占用补偿明细标准











房屋***补偿一般都有比较清晰的标准,而农村的养殖场,既涉及到不能动的养殖圈舍、附属设施,又涉及到货物如存栏禽畜,究竟应当怎么补偿,很多人就吃不准了。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详细地聊一聊养殖场***补偿的问题。

养殖场***一般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环境整治,因为养殖区域规划,对于禁止养殖的区域的养殖场需要关停或搬迁。二是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要对红线范围内的养殖场进行***。但是不管是环保搬迁还是项目用地***,养殖场***一般都有如下方面的补偿:

一、对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

我们所讲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养殖场的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等。附属设施则是指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等。

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评估来确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属设施根据建造成本价并结合成新来评估。人住的房屋如职工宿舍、办公用房等,因为具有住房属性,则要结合周边的房屋价格进行评估。

不少地方也对禽畜圈舍的***补偿有制定标准,比如说山东省潍坊市公布的2017年禽畜舍补偿标准为砖混或砖木结构250-350一平,简易结构70-200一平,当然,一些规模化养殖场的禽畜圈舍建造较好,甚至建设有通风、保暖等设施,这个就应当进行评估,而不应当一刀切。

如果只是因环保关停,不拆除房屋和附属设施,则不涉及房屋和附属设施的补偿,但是也要警惕的是一些地方先以环保的名义把养殖场关停,然后再以养殖场的建筑物违建来拆违,从而规避***补偿的行为。











2018年城市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相比较2017年的***补偿标准有什么变化?这是很多被征收人非常关心的重要问题。

2018年***,却拿2017年的房屋***补偿标准给我们,这合理吗?

实际上,每年的年前、年后,爱土***律师团接到的咨询主要有两种咨询。一是:“律师,我们这里***,听说明年有新的政策,我们到了明年是不是就有新政策了?”二是:“律师我们这里现在正在***,但是现在已经是2018年了,***办拿2017年的文件给我们看,是不是的?”

相信很多被征收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标准难道不是一年一个吗?为什么他们还拿着好几年前的文件要求我们签字。这样是合理的吗?

补偿标准的核算年限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补偿标准合不合理,能不能保证大家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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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现有养殖场因***规划等原因被划定到禁养区内,如确需搬迁或关闭,应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即根据“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依法予以补偿。”进行处理。而本判例中的行政***,以养殖场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对其进行了处罚。该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是对在禁养区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定,不能适用于原有的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所以本案中的人民以行政***适用***错误,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

吉林省德惠市人民

行 政 书

(2019)吉0183行初9号

原告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孔令娟,经理

委托代理人何畔,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德惠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孙传瑜,局长

委托代理人杨晓峰,德惠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原告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诉被告德惠市环境保护局不服行政处罚一案,于2019年1月11日向本院提起行政。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郭大华独任审判。于2019年1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委托代理人何畔,被告德惠市环境保护局委托代理人杨晓峰到庭参加。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德惠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28日对原告作出了德环罚字【2018】00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如下: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我局于2018年7月21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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