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占用补偿明细标准养殖场占用补偿明细标准
***近沸沸扬扬的禁养政策让不少养殖场搬迁、关门。地方***大力整治巡查不合法的养殖场,很多养殖户对***的各种政策都了解甚少,今天给广大养殖户介绍一下养殖场***补偿包含哪些方面?在***过程中,养殖场经营者要注意哪些事项,如何避免一些***方的“陷阱”?
我们先看看养殖场***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畜禽舍及附属建筑物的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有营业执照类证明)
3、可移动设备的搬迁费(拆卸、运输、安装、调试、精密度损失等);
4、不可移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格乘以相应折旧系数;
5、搬迁费;
6、过渡安置费;
7、畜禽的贬损价值。具体金额的补偿由于每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会存在差异。影响补偿的多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养殖场占用补偿明细标准养殖场占用补偿明细标准养殖场占用补偿明细标准
律师点评:现有养殖场因***规划等原因被划定到禁养区内,如确需搬迁或关闭,应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即根据“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依法予以补偿。”进行处理。而本判例中的行政***,以养殖场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对其进行了处罚。该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是对在禁养区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定,不能适用于原有的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所以本案中的人民以行政***适用***错误,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
吉林省德惠市人民
行 政 书
(2019)吉0183行初9号
原告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孔令娟,经理
委托代理人何畔,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德惠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孙传瑜,局长
委托代理人杨晓峰,德惠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原告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诉被告德惠市环境保护局不服行政处罚一案,于2019年1月11日向本院提起行政。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郭大华独任审判。于2019年1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委托代理人何畔,被告德惠市环境保护局委托代理人杨晓峰到庭参加。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德惠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28日对原告作出了德环罚字【2018】00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如下: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我局于2018年7月21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行为:
如何应对禁养关停?
当面临禁养关停,要区分两点:一是养殖场是否在禁养区。如上所述,禁养区的划定有严格的主体要求,***以划定的禁养区关停养殖场,可能是因为***高压形势下“一刀切”的乱作为、关停背后的其他利益比如涉及地块后续的开发利用等原因。二是禁养区何时划定。禁养区划定与养殖场建成的时间先后顺序决定了养殖行为的合法性,实践中多是养殖场建设在先,禁养区划定在后,在此情况下应当适用“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即不能因为后划定的禁养区来否认先存在的养殖场的合法性。
在我们承办的养殖场关停案件中,养殖业主的诉求各不相同,有的因为经营现代化养殖场或者生产效益好,希望继续经营;有的因为在市场中不具备竞争力或者自身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经营,希望通过关停获取一定补偿后退出。不同诉求,应对禁养关停的方式也不一样,我们给广大养殖业主的建议是:合法关停的,有权获得补偿;关停的,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