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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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河南 郑州
联系卖家:周主任
手机号码:17637188688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企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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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以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双人复核制度、**、非诉业务质量监督制度、法务官**制度等对事务所全体**律师进行授薪及绩效考核。专注于为企业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新密买卖合同***免费咨询常用指南

产品编号:1279400354                    更新时间:2020-03-18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
  •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联系人名片:

周主任 176371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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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有很多情况都可能会导致买卖合同履行困难甚至无法继续履行,比如2020年春节我们经历的疫情,那么合同因疫情履行困难的,是违约还是属于不可抗力应当免责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律师认为不应一概而论,而是按照******及依照合同约定,分情况考虑。作为买方,疫情期间若是买方收货后不及时履行付款义务,与疫情其实关系不大,卖方可以考虑直接追究其违约责任;作为卖方,因疫情导致无法及时复工,或无原材料供应导致无法向买方交付标的物,就要考虑是违约或是不可抗力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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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交换的非常普遍的方式就是买卖了,买卖合同就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价款的合同。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买受人没有收到货物却需承担风险的情况有哪些:

(1)《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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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们不管是***还是安家,都会选择买房,而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就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出现***时依据的******吧。

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价款的合同。此处的房屋,包括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农村房屋等各类合法性质的房屋。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的***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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