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律师养殖场***律师
2019年是猪肉价格飞涨的一年,除了的影响,还有环保的压力,导致大量养猪场关停。为了缓解猪肉价格的飞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以缓解供需不平衡。
首先,严格禁烟区的划定。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农牧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和地方***、***、规章等,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等,识别和初步确定禁养区划定范围。各地环保部门、农牧部门将禁养区划定方案报上一级地方环保部门、农牧部门进行技术审核后,报请同级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省级环保部门、农牧部门应当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禁养区划定情况,并定期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值得注意的是,禁养区划定后原则上5年内不做调整。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外,不得划定禁养区。
其次,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结合当地畜牧业发展实际和畜产品供给需要,对禁养区划定方案提出合理建议,防止因禁养区的不当划定对畜牧业生产造成严重冲击,努力确保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处理好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后,各地查清本地区禁养区划定情况;特别是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由,违反******规定限制养猪业发展或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同时,各地还要加强对养殖场户进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与帮扶,畅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渠道;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以清理代替治理,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
如果您有疑问或者有感兴趣的问题,也可以给我们评论留言,我们会通过整理相关信息,了解大家感兴趣的问题,整理资料,撰写一些科普小文章。真诚的期待和各位的交流,小编送您一颗小心心。
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28日,被告对原告作出德环罚字【2018】0057号行政处罚决定,内容为:我局于2018年7月21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行为:2018年7月21日对位于夏家店街道夏家店村六社的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现有蛋鸡4000只,该养殖场建在养殖禁养区内,该养殖场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进行关闭搬迁,此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禁止在***、***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定。应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行为;拒不停止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上述行为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7月21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德环罚告字【2018】000043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2018年7月26日,我局举行听证会,因你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没有***依据,不予采纳。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大写)罚款伍万元整;原告不服此决定向本院提起行政。另查明,原告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