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河南 郑州
联系卖家:周主任
手机号码:17637188688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企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以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双人复核制度、**、非诉业务质量监督制度、法务官**制度等对事务所全体**律师进行授薪及绩效考核。专注于为企业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河南劳动争议***服务电话-【郑州安博】-河南劳动争议***服务

产品编号:1316000454                    更新时间:2020-03-30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
  •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联系人名片:

周主任 17637188688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我们来了解一下,用人单位可否要求劳动者披露、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病症相关情况,以及有关假期所在地、回岗路线等个人信息?

这一点是可以的,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报告相关信息。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虽然该类信息属于建立劳动合同之后的,但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用人单位有权了解。

根据***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依法向员工收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轨迹、健康信息等。用人单位不得收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信息,且收集、处理或者披露应当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郑州安博】对于疫情期间企业与员工遇到的一些关于河南劳动争议***服务等方面的问题,有着非常***的分析,能够为企业复工提供非常重要的帮助,与大家一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延迟复工期间,大家听到较多的应该就是居家办公了,那么在延迟复工期间,员工不服从企业居家办排,企业是否可以处罚呢?能不能扣减工资呢?关于这方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此次延迟复工为***因防疫需求而作出的决定,具有强制性,企业应当遵守,居家办公的安排属于工作内容或工作方式或工作地点等临时变更,原则上应双方协商一致。

员工不服从企业居家办排应区分不同情况:因疫情防控需要,且属于本职工作,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企业可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基于决定为强制性,若员工拒绝居家办公,企业因此而进行处罚或扣减工资是没有依据,且不符合相应的***规定。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复工时的河南劳动争议***服务等方面的问题,您可以咨询【郑州安博,我们针对疫情期间企业复工面临的一些问题整理成了一系列的手册,能够为企业解决诸多相关问题,帮助企业更好的复工,***生产。







我们都知道,各地***政策就复工要求规定不一,那么针对多地用工的用人单位应该如何操作呢?

原则上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为准,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政策安排复工,以大局为重,不得违规定强行复工。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否则,一方面不容易取得员工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如果一旦发生员工,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将会面临承担***责任的风险。

【郑州安博】针对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时遇到的一些问题给出了非常多的***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更好更快的复工,并且让员工了解到了更多关乎自身利益的信息,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河南劳动争议***服务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在线***或者是电话联系我们进行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的***服务。



河南劳动争议***服务电话-【郑州安博】-河南劳动争议***服务由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是从事“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周主任。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民商事******,民商事争议***,民商事案件***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电话:0371-55370037传真:0371-55370037联系人:周主任 1763718868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主营产品: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