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不合格的再发生或在其他场合发生。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体系不符合、事件调查和纠正措施的控制
3.0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纠正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3.2行政部、生产部、品管部是纠正措施的主管部门。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纠正措施的实施。
4.0工作程序
4.1 纠正措施
4.1.1纠正措施的依据
a产品检验和试验报告,不合格记录反映的质量问题;
b施工过程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时发现的重要质量问题;
c 重复出现的不合格;
c严重质量、环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c内审、管理评审、外审时发现的不合格;
d供方的产品出现严重不合格时;
e顾客、相关方的投诉报怨等;
f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
g过程控制出现连续失控等;
h日常监测和测量时发现的不符合项认为必要时;
i安全、设备、消防检查时发现的不符合;
j职***亡事故调查时发现的不符合;
k******和标准变更引起的不符合;
l其它认为有必要采取措施的不合格;
4.1.2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4.1.2.1为消除不合格而采取的纠正措施,应考虑问题的重要性和承担的风险程度
4.1.2.2当公司出现外部不符合时,如果顾客有要求,应按照顾客要求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做出反应
4.1.3纠正措施的实施
4.1.3.1在生产中发生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时,生产部***相关部门、操作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写出会议纪要,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相关的******进行。
4.1.3.2顾客反馈的意见由生产部确认后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纠正措施
4.1.3.3有关责任部门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1.3.4通过调查分析查明不合格品原因后,由责任部门研究和制定消除不合格品原因的纠正措施
4.1.3.5对内审及管理体系运行中出现对不符合项,按《内部审核程序》中有关规定执行
4.1.3.6主管部门对纠正措施的效果跟踪验证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