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定QP10.1.1《持续改进控制程序》、QP10.2.1《不合格纠正措施控制程序》,确定并选择改进机会,
采取必要措施,满足顾客要求和增强顾客满意。包括:
a)改进产品和服务以满足要求并关注未来的需求和期望;
b)纠正、预防或减少不利影响;
c)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有效性。
10.2不合格和纠正措施
10.2.1若出现不合格,包括来自于投诉的不合格,公司应:
a)对不合格做出应对,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和纠正;处置产生的后果。
b)通过下列活动,评价是否需要采取措施,以消除产生不合格的原因,避免其再次发生或者在其他场合发
生:1)评审和分析不合格;2)确定不合格的原因;3)确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发生类似的不合格。
c)实施纠正措施;
d)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e)需要时,更新策划期间确定的风险和机遇;
f)需要时,变更质量管理体系。
纠正措施应与所产生的不合格的影响相适应。
10.2.2公司应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下列事项的证据:
a)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措施;
b)纠正措施的结果。
10.2.3问题解决
公司有形成文件的问题解决过程,包括:
a)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问题(如:新产品开发、当前制造问题、使用现场失效、审核发现)明确方法;
b)控制不符合输出所必要的遏制、临时措施及相关活动(见8.7);
c)根本原因分析、采用的方法、分析及结果;
d)系统性的纠正措施的实施,包括考虑对相似过程和产品的影响;
e)对已实施纠正措施有效性的验证;
f)对适当形成文件的信息(如:PFMEA、控制计划)的评审,必要时进行更新。
若顾客对问题解决有特别有特别规定的过程、工具或系统,***应采用这些过程、工具或系统,除非顾客
另有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