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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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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河南 郑州
联系卖家:周主任
手机号码:17637188688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企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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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以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双人复核制度、**、非诉业务质量监督制度、法务官**制度等对事务所全体**律师进行授薪及绩效考核。专注于为企业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新郑劳动争议***服务***-【郑州安博】-新郑劳动争议***服务

产品编号:1361824954                    更新时间:2020-04-13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
  •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联系人名片:

周主任 176371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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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由于此次疫情较为严重,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要求,很多地方都会采取对人员进行隔离观察的措施,那么用人单位基于安全考虑,能否要求劳动者接受隔离措施呢?

这一点其实是不可以的。《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因此,隔离措施由县级及以上地方实施并报上一级报告批准之后实施。换言之,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采取隔离措施。

对于企业比较关注的这一问题,大家应该已经有所了解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的话,比如说关于新郑劳动争议***服务方面的问题,欢迎您致电【郑州安博进行咨询,我们将安排***的律师为您进行解答,为您解决关于复工的诸多难题。




我们都知道,很多的企业员工都是来自***多个地区,又恰逢春节假期,大家都会选择回家过年,那么对于湖北籍或者近期有过湖北探亲、工作、旅居史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呢?

建议用人单位根据员工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1)员工确诊后仍需遵医嘱病休的,用人单位可以通知劳动者依法进入***期。

(2)若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的员工,根据《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或者疑似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机构报告。因此,用人单位对于发现的疑似病例应立即向所在区的门进行报告。

(3)若员工未确诊也未疑似,建议用人单位安排14天的自行隔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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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经济的发展,在此疫情期间,很多企业都已经陆续有序的复工了,但是对于新冠病毒、密切接触者等,企业应该怎么对待呢?是否能够接触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疑似、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期期满、***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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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劳动争议***服务***-【郑州安博】-新郑劳动争议***服务由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等业务,公司拥有“北京安博”等品牌。专注于***服务等行业,在河南 郑州 有较高知名度。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周主任。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公司***设计,员工***激励,郑州高管***激励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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