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 结果处理
7.5.1 合格的,由官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章,对分割包装肉品加施检疫标志。
7.5.2 不合格的, 由官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7.5.2.1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的,按6.2.2.1、6.2.2.2和有关规定处理。
7.5.2.2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监督场(厂、点)方对病羊体及副产品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处理,对污染的场所、器具等按规定实施消毒,并做好《生物安全处理记录》。
预剥
羊皮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副产品,为了保证羊皮的完整性,在放血之后,要立即进入剥皮的步骤。为了方便以后的完整剥皮,首先要进行预剥。
预剥操作步骤为:
在外侧后蹄的关节以上2—3厘米处,用左手攥住皮毛,右手用刀把皮割开,露出筋骨,然后沿着大腿内侧一直剥到吊挂的后蹄关节处,使之成为一条横线。
接着,再将吊挂着的后蹄,从关节以上2—3厘米处把皮割开,剥至大腿根,露出筋骨。
为了方便下一步操作,可以将外侧的后蹄割下来,割蹄位置以后腿关节以下2到3厘米处为宜。
白脏检验
视检胃浆膜和粘膜的情况,剖检浆膜上的淋***有无出血点。
视检肠浆膜和肠系膜的情况,检验肠系膜淋***。
视检脾,检验睥门淋***等有无病变。
出红脏
与白脏相对应的是心、肝、肺等呼吸和血液系统的内脏,称为红脏。
操作人员用消毒的刀取下红脏,取红脏时避免划破红脏及里脊,禁止红脏落地及接触体,然后将红脏放入专门的红脏容器里,等待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