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招标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招标代理委托的范围;2、招标代理费用以及收取方式;3、招标质量异议处理方式;
招标人的含义: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 “委托招标单位” 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一般都是项目的业主,也就是项目的所有人或项目法人。在我国,规定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所以招标人亦指招标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的法人代表。
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一、与业主接洽,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让业主提供招标工程的项目计划批文、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意见书、资信证明及对本工程的招标要求等材料。二、填写招标申请表、交易申请表,报业主盖章。三、根据业主要求,编制招标公告(或投1标邀请书),并报业主审查。四、准备招标申请表、代理合同书、项目计划批文、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意见书及资信证明等材料到招标办备案,招标公告报招标办审查,待招标办***签字、盖章后和建设工程交易1中心审查后由招标办发至报社
机构作用《招标投1标法》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在招标投1标法中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项。这两种方法并存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也适应了招标人实际需要,至于采用哪一种方法则由招标人依照***上的要求自行决定,招标人有自主抉择的权利,但是又不是无条件地进行抉择。因此在***中明确,只有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能力的,才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在立法中还考虑到应当防止自行招标中可能有的弊病,保证招标质量,因此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