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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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拆迁律师
手机号码:17778124896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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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京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坤律所”)是一家**从事行政诉1讼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由原在人min法1院、人民检察1院和律师机构作过的多位资1深律师组建而成。同时我所聘请了一批国内的法学**和其他**人员为顾问。京坤律师始终坚持“接受委托誓达使命一息尚存**到底”的服务理念,奉行强烈的团队精神,......

养殖场***政策***团队在线服务

产品编号:1458793526                    更新时间:2020-05-10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房屋**,土地征收,行政强拆,民商事代理
  •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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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 1777812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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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养殖场***政策养殖场***政策











城市房屋***有哪些安置方式?

在遇到***的时候,时间反应的是应该拿多少钱或者拿多大面积的安置房?根据***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征收方应该在对城市房屋征收的时候提供两种安置方式,一种是***补偿,还有一种是产权置换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安置房。被征收人在选择安置房的时候,也要注意该房屋交付的时间、地理位置、周边配套设施等情况,选择***补偿的也应该了解补偿款***的方式和时间。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个别地方征收方只给出一种安置方式,这属于征收。被征收人可以自由选择***还是产权置换,强制安置是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

对***补偿标准不满意,该怎么办?

根据的办案经验来看,多数地方的补偿标准是低于市场价格的。那在遇到征收方给出的安置方式或者补偿标准不满意的时候,应该怎么办?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

您在征收决定发布之后,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的。区县市会给您下达一份征收补偿决定书,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

也就是说您有两次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的机会,在这个时候如果遇到不明白或者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及时咨询爱土***律师团的律师,依法与征收方进行协调,争取合理公平补偿。

好了,今天给大家讲解的2018年城市房屋***标准其实没有具体的细化标准,而是需要***的评估公司对大家的房屋进行市场价值评估。不要新政策,新政策不一定有新标准,也不一定是真的。如果您遇到***中的问题,咨询爱律师团,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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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区禽畜养殖场

不自行退养

不自行清理

结果如何?

答 案 便 是

坚决拆除

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天上午(4月17日),石鼓镇*********依法对门前坡村委会山仔尾村3户养殖场的养殖设施进行强制拆除。

依法强制拆除

门前坡村委会山仔尾村3户养殖场

该3户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

养殖废弃物直排环境

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周边群众投诉强烈

石鼓镇

全力以赴打好水污染防治

坚决关闭禁养区养殖场

下一步,石鼓镇将按***市***的工作部署,强力推进禁养区养殖场关闭、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镇内水质净化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营造水清、岸固、景美的小东江流域景观及人居环境。











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28日,被告对原告作出德环罚字【2018】0057号行政处罚决定,内容为:我局于2018年7月21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行为:2018年7月21日对位于夏家店街道夏家店村六社的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现有蛋鸡4000只,该养殖场建在养殖禁养区内,该养殖场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进行关闭搬迁,此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禁止在***、***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定。应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行为;拒不停止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上述行为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7月21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德环罚告字【2018】000043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2018年7月26日,我局举行听证会,因你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没有***依据,不予采纳。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大写)罚款伍万元整;原告不服此决定向本院提起行政。另查明,原告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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