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赔偿方案养殖场***赔偿方案
“外嫁女”有几种常见的情形?
一、农村女嫁农村男
外嫁女嫁农村男,这种情况是***为常见的。农村女没有迁出原籍,且在原籍有承包地,男方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也没有给外嫁女分配土地或土地补偿费的,应当认定为外嫁女仍旧是原农村集体经济***成员,遇到***时,应享有与其他被征收人(村民)同等的待遇。
二、农村女嫁城市男
外嫁女嫁入了城市男之后,实践中从保护外嫁女的权利出发,认为只要外嫁女没有将迁入男方,则应认定外嫁女仍然享有原集体经济***的成员资格。但若外嫁女自愿将迁入了男方,应认定其丧失了原集体经济***的成员资格。
因此,如果仍保留在原集体经济***,原集体经济***在遇到***时,应将外嫁女纳入需安置的农业人口,享受与其他被农民同等的补偿、安置政策。
三、丧偶或离婚
从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原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妇女离婚或丧偶后,其迁回原籍生产生活的,且在其他地方不再享有相关权益的,一般视为该集体经济***成员 。
因此,如果迁回原集体经济***的,原集体经济***在遇到***时,享有与本村其他被征收人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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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清理,主要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情况下,补偿方式也会有一定的差别一种是异地搬迁,即将养殖场搬迁出“禁养区”范围之外,到***划定的养殖区域。在补偿方面则会予以养殖场建筑物补偿、附属设施补偿、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存栏禽畜的出清的补偿以及养殖场搬迁补偿等;第二种则是直接拆除,即将养殖场直接拆除,并不会为养殖户重新划定养殖区域。在补偿方面则只会予以存栏禽畜的出清的补偿、建筑物补偿、附属设施补偿等。
禁养区养殖场的法定***流程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审核。
4、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补偿登记情况,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7、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关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怎样划分禁养区
首先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已经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按照现有陆域边界范围执行;未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中各类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确定。其中,饮水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要求以及***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其次是自然保护区,包括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按照各级公布的自然保护区范围执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
第三是风景名胜区,包括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及省级批准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按照其规划确定的范围执行。其中,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禁止建设养殖场;其他区域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
第四是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根据城镇现行总体规划,动物防疫条件、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因地制宜,兼顾城镇发展,科学设置边界范围。边界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
第五是依照******规定应当划定的区域,******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在实践中,对于养殖场的***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在划分禁养区时,应当结合当地城市建设规划的总体意图来进行,并需要做到向当地的居民进行公示,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居民的监督,避免发生***适用错误或者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