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济南兰桥净化
2004年11月12日,公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条例分为七章:总则、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和管理、实验室的设立与管理、实验室***控制、监督管理、***责任、附则,共72条。附则中提到:本条例施行前设立的实验室,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无尘车间|净化车间|济南兰桥净化
生产设备之防尘措施:
a.磨损、切削均为发生微尘之原因,故需将发尘部分掩盖之。
b.易产生尘埃之设备,若能的话应布置于风尾地点。
c.在操作时,尽量减少接触零件或产品。
d.不得有太大或不必要的操作动作,以免卷起附近之灰尘。
e.各项厂务设施之供应如水、气体和***于进入生产设备前应有过滤设备。
f.为不使气体或液体滞留,造成微污染,故管路配置应有旁路阀之设置。
3.自动化与无尘化:
a.设立自动化传送系统,可减少人员方面所带来的污染,唯费用相当昂贵,须详加评估。
b.建立管制项目如进入无尘室人员的资格限定,无尘室作业人员作业规则,无尘室管理规则等。
食品净化车间管理制度|生产的设备卫生|济南兰桥净化
1. 投料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已清洗干净,是否有上批剩余物料,若有必须重新清洗,消毒设备及管理道后方可投料。
2. 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卫生交接工作,卫生不合格不接班。卫生要求地面无积水,卫生无死角,设备见本色,无灰尘,工具、器具定点放置。
3.生产设备、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后应该彻底清洗、消毒。维修、检查设备时,不得污染食品。
四.生产环境卫生
1.按规定清洁消毒生产场地、走廊、更衣室等,做到内表面洁净、完好。门、窗、各种管道、灯具以及其他设施。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保持洁净无灰尘。
2. 严格控制进入生产车间的人数。仅限于生产车间该区域操作人员以及经过批准的人员进入;工作时应关闭操作间的门,并尽量减少进出入次数。对临时外来人员应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进入洁净室的人员进行登记制度。
3. 生产操作时,动作要稳、轻、少,不做与操作无关的动作及不必要的交谈。
4. 生产区域内所有的物品应定数、定量、定置、无不必要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