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吴学儒 13848719020(微信同号)汉唐知识产权
① 仅字体或设计、排列顺序不同。
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
② 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
③ 商标文字由其他知名商标的字、词重叠而成。
④ 别人原有商标的基础上加上几个字,也是不被允许的:
⑤ 在他人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
⑥ 在他人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
⑦ 在他人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
⑧ 在他人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但表述含义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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