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销毁的都是已文件的错误心理。对密级文件、资料的保密期限和程序无知,以为凡是要销毁的密级文件、资料都是已经的。在这种心理作用下,销毁文件过程中,将密级文件、资料当作非密级文件、资料处理,造成失、泄密。可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会将重分的密件,和对本单位作用不大,没有存档价值,但尚未的密件列入销毁文件的范围;还有,有些密级资料,可能已经部分公开,但部分公开不等于全部公开,即使是已经公开的那一部分,也许还和以前作为密件存在时,表述形式、方法会有所不同。比如编的党内秘密刊物《内参选编》,常常就有这种情况。不懂得这个道理,就容易将密件和非密件混在一起处理,导致密件失控。
(二)后环节,不会出错的侥幸心理。有的人清楚销毁文件的有关规定,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与规定相违背,可能会造成失、泄密的后果,却心怀侥幸,以为文件从制发或从收文开始到销毁,经过了许多程序,许多阶段,很长的时间,没有出问题,现在到了销毁这后的一道环节,也不会出什么问题,结果偏偏出了纰漏,造成失、泄密。如有人运送密级文件去销毁,文件***不牢,途中丢失,造成失、泄密,就是这种侥幸心理影响下产生的后果。
3.合理原则 对于单位内部的秘密信息或者敏感信息,应该遵循相关的行业规定和部门规定。特别是需要遵循“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且于2012年编制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在此之外,该企业也应考虑遵从行业的规则,比如商业***信息保密相关规定。 以上所介绍的内容,就是文件销毁的原则。一家***的文件销毁公司,可以让含有公司信息的文件得到妥善处理,防止资料外泄,降低文件安全风险,保护知识产权及防止存货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