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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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河南 郑州
联系卖家:周主任
手机号码:17637188688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企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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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以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双人复核制度、**、非诉业务质量监督制度、法务官**制度等对事务所全体**律师进行授薪及绩效考核。专注于为企业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郑州房屋买卖合同***在线咨询品牌企业

产品编号:1673390154                    更新时间:2020-07-19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
  •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联系人名片:

周主任 176371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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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在租房时,房屋的具体情况有很多种,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需要对房屋具体情况进行了解,避免后期郑州房屋买卖合同***在线咨询的 发生。那么当事人就未经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屋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应该如何认定呢

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未办理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租赁房屋因出租方原因未经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合格致使房屋不符合使用条件,承租方依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应予支持。

【郑州安博】在为客户解决郑州房屋买卖合同***在线咨询等***问题时,会提供诉前调解服务,指导当事人化解双方***,另外也会提供响应的***解决方案,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深受客户的欢迎。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遇到郑州房屋买卖合同***在线咨询,其中一种情况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解除后,造成了逾期腾房的现象,那么由此产生的房屋使用费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解除后,承租方和次承租方逾期腾退房屋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出租方要求承租方和次承租方共同***逾期腾房的房屋使用费的,应予支持。房屋使用费可依出租方请求参照租赁合同约定、转租合同约定或当时当地同地段房屋的租金标准酌情确定。

【郑州安博】在为客户解决郑州房屋买卖合同***在线咨询等问题时,会派出该领域的***律师进行处理,另外律所内律师会进行团队合作,确保能够更快更好的为客户解决问题,深受客户的信赖与认可。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电话:0371-55370037传真:0371-55370037联系人:周主任 176371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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