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禁养区政策养殖场禁养区政策
1、当地***的财政状况;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方,补偿的单价会比较高一点。
2、养殖场是否具有完整合格的手续;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养殖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遇到***的,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是否在当地***规定的***期限内;各种形式***均会提到“在期限内”,超出规定期限内的不仅不会给予补偿,当地***还会***力量进行强制拆除。
4、养殖场环评是否过关;养殖场环评等手续过关,那会获得较高的补偿;如果不过关,则可能分文没有。 由于缺乏关于畜牧养殖场***补偿标准的***明文规定,很多地方对养殖场进行***时往往为了降低成本,通过种种理由和手段压低甚至不予补偿。下面给广大养殖经营者介绍一下需要注意的“陷阱”。
①号“坑”:养殖场畜禽屋舍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建筑,拆违无补偿。
②号“坑”:养殖场占用农用地,责令限期拆除,不予补偿。
关于以上两种破绽明显的逃避补偿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早有规定,也讲明了畜牧养殖用地的性质:畜禽养殖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性质仍属于农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这里要注意,如果是占用耕地建设养殖场的,一般较难争取补偿。
也就是说,占用农用地进行养殖场建设和经营的,生产设施用地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生产,无需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以这样的理由责令或强制实施拆除行为的,实际上往往是为了逃避对养殖场主的补偿义务的手段。
之前小编给大家介绍过禁养区划定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整治以及大规模进行旧城区、棚户区改造的背景下,养殖场遇上***是常有的事。关于开办养殖场的条件以及程序小编之前也做过简单的介绍,今天小编带大家来探讨一下在禁养区养殖遇上***怎么办?
所谓禁养区养殖就是指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内、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边界范围内建设养殖场。或者是在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或者风景名胜区除核心景区以外的区域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
禁养区***就是指上述区域范围内发生了征收行为,禁养区的征收会根据其所处土地的性质分别适用《土地管理法》或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征收。
相信搞养殖的朋友关心的问题是在禁养区内养殖遇上***是否有补偿?小编认为是否有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假设养殖场是在禁养区划定之后建设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申请时时就不会通过,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建设的养殖场属于违建,违建会被拆除没有补偿。
假设养殖场是在禁养区划定之前建设的,而且获得了相关许可,经营合法,那么就可以获得补偿。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的精神,被划定为禁养区的养殖场,实行能搬迁则搬迁,不能搬迁才***。对于可能被***的养殖场要给予合理补偿。
非禁养区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距离住户较近(50-100米),养殖臭味较大对周围住户造成影响,时常被投诉。但地方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中,没有明确规定此类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选址应距住户多远。《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00)表1中规定养猪500-10000头时,卫生防护距离为200-800米,但规模未写明出栏量还是存栏量。为做好事前监管和指导养殖户科学选址,非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距离近住户多远?
回复:您关于非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需距住户多远的来信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关于畜禽养殖场选址要求规定:禁止在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建设畜禽养殖场;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前述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前述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 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令2010年第7号)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三、《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00)已由《村镇规划卫生规范》(GB18055-2012)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