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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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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河南 郑州
联系卖家:周主任
手机号码:17637188688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企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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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以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双人复核制度、**、非诉业务质量监督制度、法务官**制度等对事务所全体**律师进行授薪及绩效考核。专注于为企业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洛阳劳动争议***服务电话欢迎来电 推荐郑州安博

产品编号:1745789654                    更新时间:2020-08-06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
  •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联系人名片:

周主任 176371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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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新型冠状病毒带来的疫情牵动着***人民的心,今年可谓是大家集体过的相当特殊的一个春节了。在此形势下,延期复工这一问题成为了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近期我们也接到了很多顾问单位关于延期复工的hr合规方面的咨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延长假期期间(1月31日-2月2日)和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如何***?


延长假期是特殊的休息日,而延迟复工是***采取的紧急措施。

一个工资***周期内,员工并未提供劳动,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工资。

至于,劳动合同未规定的绩效考核奖金等,则可根据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郑州安博中原一家一体化管理的商务律师事务所,拥有***的律师团队,拥有各个领域的精英律师,包括洛阳劳动争议***服务电话方面。在当下疫情严重的情况下,很多人都对于人力资源这方面有着很多的疑问,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话,欢迎您来电咨询。




我们都知道,在现在这样严峻的疫情形势下,员工在返岗前,一般都需要进行居家隔离观察,那么员工在隔离期间/观察期间的工资如何***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期有关规定***其病假工资。

根据《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在2020年1月24日的通知中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疑似、密切接触者应被隔离、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期有关规定***其病假工资。

【郑州安博】在此疫情期间,已经陆续收到了超过3,000个***问题咨询,并一一进行了回复。考虑到企业在实操过程中遇到的诸多疑惑和问题,我们律所联合laKingdom法盟,综合了***各地几十家律所在“新冠疫情”期间的服务经验,对各地政策进行了深度解析,并通过线上微课、实时答疑的方式,为企业Boss、HR累计超过10000余人次普及疫情期间企业用工问题的合规处理与指引。






现在加班是很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了,那么加班工资基数应该怎么来确定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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