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河南 郑州
联系卖家:周主任
手机号码:17637188688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企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以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双人复核制度、**、非诉业务质量监督制度、法务官**制度等对事务所全体**律师进行授薪及绩效考核。专注于为企业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南阳劳动争议***服务高性价比的选择 推荐郑州安博

产品编号:1778959154                    更新时间:2020-08-16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
  •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联系人名片:

周主任 17637188688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此次疫***员较多,但是人数也在不断增加,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曾经患有新型冠状病毒但已被的人员吗?关于这一点,答案是不可以。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定,实施就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提起***。《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病原携带者和疑似。

因此,患有新型冠状病毒后被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其曾经患有上述为由对其拒绝录用,更不得实施任何就业行为。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人力资源方面问题的话,欢迎您咨询【郑州安博】,我们是一家非常***的律师事务所,拥有各个领域***的律师人才,能够为客户提供***的南阳劳动争议***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




由于此次疫情较为严重,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要求,很多地方都会采取对人员进行隔离观察的措施,那么用人单位基于安全考虑,能否要求劳动者接受隔离措施呢?

这一点其实是不可以的。《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因此,隔离措施由县级及以上地方实施并报上一级报告批准之后实施。换言之,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采取隔离措施。

对于企业比较关注的这一问题,大家应该已经有所了解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的话,比如说关于南阳劳动争议***服务方面的问题,欢迎您致电【郑州安博进行咨询,我们将安排***的律师为您进行解答,为您解决关于复工的诸多难题。




人力资源***服务的基本内容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安博的******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人力资源***服务!

南阳劳动争议***服务一站式服务产品和数十种单项服务产品,满足企业个性化的多层次需求,旨在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从企业立法层面规避用工风险、从管理层面提高用工效率、从实操层面降低用工成本,进而持续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能和满意度,助力企业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

【郑州安博】拥有高素质的***服务团队,善于针对客户的人力资源管理需求与特点,如果您有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找我们安博,我们会为您提供***援助!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在疫情期间,宅家办公成为热点名词,这既能让一些企业正常的进行运转,同时也能够较大程度的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那么在这期间,工资应该怎么发放呢?关于这一点想必大家也疑惑过,下面安博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吧。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在延迟复工期间安排员工在家办公。但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由企业给予补休或按规定***工资,如遇到休息日在家办公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工资。

而一些员工在返岗前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隔离观察,这期间的工资应该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进行***。

【郑州安博】是一家专门***于为企业提供全新模式的***顾问服务,兼具其他民商经济业务的***化、规模化、公司化管理的商务律师事务所,针对客户遇到的南阳劳动争议***服务等***问题有着非常***的解决方案,可以为客户及时有效的解决多个***难题,在业内有着非常好的口碑。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电话:0371-55370037传真:0371-55370037联系人:周主任 1763718868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主营产品: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