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占地补偿标准养殖场占地补偿标准
在***进行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我国有亿万的村集体男性成员放下了手中的镰刀和锄头,南下沿海或者一些发达城市务工。随着村里面男性成员比例的减少,加之交通工具也日益方便。村里面的女性也逐步在往村外流动,一些女性也去了其他城市务工,还有一些女性则嫁到了临近村子几十公里的县城或者上百公里的外地城市。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城镇化发展建设已然成为了***经济发展的之一,随之而来的就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和房屋的***,之前嫁出去的女儿,已经出去了几十年了,还有资格获得相关土地征收的赔偿吗?
那么,要弄明白上面的问题,首先我们来搞清楚几组概念。
外嫁女的定义是什么?
广州市中级人民课题组关于“外嫁女”权益***的调研报告中对农村“外嫁女”进行了专门的界定:“狭义的外嫁女专指与本村以外的男子结婚、仍留在本村的妇女。”
外嫁女应该如何认定呢?
我们在考虑,“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补偿款的时候,首先我们要考虑,“外嫁女”是不是集体***经济的成员。
对于认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标准,目前我国***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是根据《物权法》、《村民***法》、《人民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及一些地方***的内容,对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认定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养殖场占地补偿标准养殖场占地补偿标准养殖场占地补偿标准
目前在“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清理,主要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情况下,补偿方式也会有一定的差别一种是异地搬迁,即将养殖场搬迁出“禁养区”范围之外,到***划定的养殖区域。在补偿方面则会予以养殖场建筑物补偿、附属设施补偿、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存栏禽畜的出清的补偿以及养殖场搬迁补偿等;第二种则是直接拆除,即将养殖场直接拆除,并不会为养殖户重新划定养殖区域。在补偿方面则只会予以存栏禽畜的出清的补偿、建筑物补偿、附属设施补偿等。
禁养区养殖场的法定***流程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审核。
4、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补偿登记情况,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7、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关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如何应对禁养关停?
当面临禁养关停,要区分两点:一是养殖场是否在禁养区。如上所述,禁养区的划定有严格的主体要求,***以划定的禁养区关停养殖场,可能是因为***高压形势下“一刀切”的乱作为、关停背后的其他利益比如涉及地块后续的开发利用等原因。二是禁养区何时划定。禁养区划定与养殖场建成的时间先后顺序决定了养殖行为的合法性,实践中多是养殖场建设在先,禁养区划定在后,在此情况下应当适用“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即不能因为后划定的禁养区来否认先存在的养殖场的合法性。
在我们承办的养殖场关停案件中,养殖业主的诉求各不相同,有的因为经营现代化养殖场或者生产效益好,希望继续经营;有的因为在市场中不具备竞争力或者自身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经营,希望通过关停获取一定补偿后退出。不同诉求,应对禁养关停的方式也不一样,我们给广大养殖业主的建议是:合法关停的,有权获得补偿;关停的,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