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小递是与望湘园合资成立的一家互联网餐饮公司,从事集团餐饮平台化建设的***项目,我们将运用品牌优势,运营管理优势,资金优势,供应链优势,在互联网时代下,采用新的模式帮助餐饮业商家突破传统餐饮的瓶颈,提高空间、时间、人员、资金使用效率,帮助餐饮业商家取得成功。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对于选择连锁加盟项目的加盟商来说,加盟中总部所能提供的培训必不可少,这就涉及到总部在加盟商加盟项目后所能提供的一系列支持,这决定着加盟商后期能否成功地运营该加盟项目并确保盈利。
黄小递是与望湘园合资成立的一家互联网餐饮公司,从事集团餐饮平台化建设的***项目,我们将运用品牌优势,运营管理优势,资金优势,供应链优势,在互联网时代下,采用新的模式帮助餐饮业商家突破传统餐饮的瓶颈,提高空间、时间、人员、资金使用效率,帮助餐饮业商家取得成功。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i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
合约终止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i员会才改正。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i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