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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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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河南 郑州
联系卖家:要律师
手机号码:15824811815
公司官网:www.yaoyonghuilvshi.com
企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要永辉律师,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合伙人,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赔偿**、再审申诉、死刑复核、公**务等各类**事务,擅长根据事实和**,提出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

经验非常丰富的交通律师-交通律师-咨询电话(查看)

产品编号:391201622                    更新时间:2019-02-14
价格: 来电议定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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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依据是什么?

在判断是否属于“执行工作任务”时,除一般原则外,还必须考虑其他特殊因素,如行为的内容、行为的时间、地点、场合、行为之名义、行为的受益人,以及是否与用人单位意志有关联等等。交通律师实践中,在认定驾驶人是否为执行工作任务时,常见的难点体现于公车私用情况。公车私用,口碑特别好的交通律师,指驾驶人未经所在单位的批准,擅自驾驶单位的公车办理个人事务,此时,单位对驾驶人擅自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否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存有争议。交通律师日本的判例采用“外形理论”,即驾驶人是否擅自驾驶是公司和驾驶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不影响公司对外承担赔偿责任。


车开河里损坏发动机判***公司“买单”

车开河里损坏发动机 判***公司“买单”

  

垫江的刘全(化名)驾车时不慎将爱车开进河里,导致发动机进水受损,由此产生了11万余元的维修费。虽然在***期内,但***公司因合同中载明“因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人不负责赔偿”为由,拒绝理赔。交通律师近日,市三中院审结此案,***终判***公司***车主11.4万元***费。

  合同写明

  发动机进水不赔

  去年6月初,刘全驾驶其越野车行驶至垫江县普顺镇时,不慎将车开进了河沟里,发动机进水受损。

  刘全随即报警并通知***公司,***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交通律师此后,刘全将车辆送至维修店修理,共***修理费11.4万余元。

  因为刘全在前年就为爱车投了一年的***,事故发生时,也在某***公司的理赔期内。交通律师刘全遂向***公司索赔,但***公司却称***合同中明确载明“因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人不负责赔偿”,能力特别强的交通律师,因此拒绝理赔。  刘全诉至垫江人***X院,请求判令***公司赔偿因车辆受损而产生的修理费11.4万余元,以及施救费800元。


再次,交通律师,为了兼顾投保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行业的健康发展,经验非常丰富的交通律师,根据***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人责任的条款”,交通律师应将商业三者险合同中“停运损失不予赔偿”条款认定为免除***人责任的条款。***公司对该条款负有比普通合同条款更高的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发生后,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其就该条款对投保人进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交通律师使投保人能够知悉存在该免责条款,并明确告知投保人该条款的真正含义,***公司可以免责。否则,***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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