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蜀山区的企业注意了,此次大数据类政策兑现即将截止,请企业抓紧时间准备剩下的材料。
2019年蜀山区大数据类政策兑现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4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蜀山区数据资源局(蜀山区怀宁路与樊洼路交叉口蜀山区民生大厦1311室)。
2019年蜀山区大数据类政策兑现申报内容
(一)政策第59条:
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大数据企业,在蜀山区直接***,一年内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达5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正常运营后,经区***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累计***额50%和30%的一次性奖励,***高不超过300万元和150万元。
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
1.经市级认定或区级备案的大数据企业;
2. ***机构的排名证明申报单位为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
3.申报项目研发完成并已正式上线运营;
4.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记录。
申报材料:
1、2018年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3.***机构的排名证明;
4.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5.研发投入***等证明材料;
6.固定资产投入证明材料(进口设备另外提供付汇凭证及报关单);
7.市级大数据企业认定或区级大数据企业备案证明村料;
8.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二)政策第60条:
租用蜀山经济开发区内办公或生产用房的新落户大数据企业,***、二、三年分别给予每月24/平方米、17元/平方米、12元/平方米租金补贴。如果第二年、第三年,年综合税收达到其租用面积1000元/平方米,可继续享受房屋租金每月24元/平方米补贴。
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
1.经市级认定或区级备案的大数据企业;
2.企业为2017年以后新落户或迁入蜀山经济开发区;
3.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记录。
申报材料:
1.2018年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3.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房租***复印件;
6.***证明;
7.市级大数据企业认定或区级大数据企业备案证明材料。
更多信息请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号) *** 2881391787,***导师为您解答。
(三)政策第61条:
***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仅指2018年度***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
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
1.2018年度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
2.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记录。
申报材料:
1.2018年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3.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四)政策第62条:
大数据企业发明专利实现“零”突破的,获得***件发明专利***时给予2万元资助。对获得大数据相关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的企业,每件给予0.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高奖励超过2万元。
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
1.经市级认定或区级备案的大数据企业;
2.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记录。
申报材料:
1.2018年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3.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含扉页);
4.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含扉页);
5.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6.专利资助明细表(见附件3);
7.市级大数据企业认定或区级大数据企业备案证明材料。
(五)政策第63条:
支持大数据企业(机构)开展政务、交通、市政、环保、***、工业、安全等领域的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以及“互联网+”和共享平台建设,由区内企业(机构)主导研发,经认定该应用的核心技术属于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研发费用50%奖励,***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
1.经市级认定或区级备案的大数据企业;
2.经区级备案,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以及“互联网+”和共享平台产品;
3.申报项目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
4.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记录。
申报材料:
1.2018年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3.项目所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4.研发费用***等证明材料;
5.《蜀山区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以及“互联网+”和共享平台项目备案表》(见附件4);
6.申报项目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7.申报项目的合同及***;
8.申报项目中应用的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限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9.市级大数据企业认定或区级大数据企业备案证明材料;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政策第64条:
支持市场主体***、运营***园区,对获批***级、省级、市级大数据产业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建设运营机构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大数据***孵化平台建设,孵化平台获得***、省、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孵化平台内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及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或大数据企业的,按每家企业2万元给予孵化平台运营机构奖励,***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
1.获批***级、省级、市级大数据产业园区(基地);
2.孵化平台获得***、省、市级认定;
3.孵化平台内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及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或大数据企业。
大数据产业园区申报材料:
1.2018年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3.获得认定证书或批准文件。
大数据孵化平台申报材料:
1.2018年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获得认定证书及批准文件;
3.孵化平台在孵的大数据相关团队(企业)不少于12个、均需与孵化平台签订服务协议。在孵团队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孵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4.孵化平台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及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或大数据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以及认定证书或文件。
(七)政策第65条:
对科研院所和企业围绕大数据产业牵头成立的安徽省、合肥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经省、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分别给予联盟牵头单位20万元、1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由科研院所和企业牵头成立的安徽省、合肥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
申报材料:
1.2018年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3.获得认定证书或批准文件。
更多信息请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号) *** 2881391787,***导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