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门票
广交会门票办理请提供身份证二代扫描件和两寸蓝底的大头照片一张。每人每天480元
各参展企业:
第113届广交会将于2013年4月15-5月5日在广州举办。现将本届广交会筹备及参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遵照执行。
一、展会时间、地点
第113届广交会在广州琶洲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B、C区分三期举办,各展期时间安排如下:
参展日期: 第一期:4月15—19日;
第二期:4月23—27日;
第三期:5月1—5日。
筹换展期: 第一期:4月10—14日;
第二期:4月20—22日;
第三期:4月28—30日。
展期对外洽谈时间:每日9:30-18:00。
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中国广州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二、报到和住宿安排
1、参展代表报到领证时间:
第一期:4月12-13日;
第二期:4月21日;
第三期:4月29日。
请各单位务必准时报到领取证件并在大会规定的筹展期内布展完毕。
本届证件管理需注意以下事项:
1、各参展单位办理各类进馆证件(包括已办IC卡人员),须填妥附件一表格后由我局统一申报办理。已有IC证件的参展人员进馆请务必携带已办证件。
2、大会保留最后一次办证记录,如最后一次办证是在省外办理的证件视同新证。
3、在进馆验证时如发现属持证人的合法IC证件,但未经申报激活,将被视为违规使用证件,此证件将被没收,并谢绝持证人进馆。
4、鉴于IC智能证件是长期多届重复使用,请注意保管,谨防丢失,不能弯折,避免接触强磁场。丢失证件会对大会安全工作造成较大隐患,故原则上不能补办。如确有需要,必须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或情况说明,说明遗失地点及原因、提供身份证号码并经企业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正本原件递交我局,由我局交浙江省交易团团长审核签字并报大会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办理。
5、初次遗失证件后补办证件进馆时间为正式开展第二天,新办证件遗失及遗失证件二次(含)以上的,进馆时间为正式开展后第四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