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申报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条件要求开始着手准备,根据《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内容。2019年申报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条件要求有哪些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要求
合肥市推荐名额为4家,芜湖、蚌埠市推荐名额分别为3家,其它各市推荐名额分别为2家,直管县推荐名额分别为1家。
二、申报材料 条件
1. 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1);
2. 企业近三年来开展产学研联合工作情况总结材料;
3. 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书;
4. 企业列入省级以上计划项目文件等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三、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对申报企业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写《第五批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4月29日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稿报省经信委科技处和省教育厅科研处各1份。
以上为 2019年申报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条件要求准备内容,更多问题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2881391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