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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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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河南 郑州
联系卖家:要律师
手机号码:15824811815
公司官网:www.yaoyonghuilvshi.com
企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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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要永辉律师,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合伙人,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赔偿**、再审申诉、死刑复核、公**务等各类**事务,擅长根据事实和**,提出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

要律师-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团队-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

产品编号:529250722                    更新时间: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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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礼及陪嫁品的应如何认定与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礼及陪嫁品的应如何认定与处理?

婚前给付彩礼已然成为了我国的社会风俗,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基层法X院受理诸多婚约财产***、同居关系析产***等案件,均涉及到返还彩礼的情形,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团队,那么在同居分手***礼是否应当返还、陪嫁物品又当如何认定呢?

1、同居关系是否可以自行解除?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要永辉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当事人对此难以理解,常需反复明法释理。就此案而言,原、被告在没有办理结婚X证的情况下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因为二人未领结婚X证,所以二人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虽然举行结婚仪式,但却不是***意义上的夫妻,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他们之间仅为同居关系,而这种同居关系并不受***保护,任何一方都可以通知对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对此,按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X一条之规定,如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X院将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X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2、彩礼是否需要返还?返还多少适宜?彩礼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婚前给付彩礼已然成为我国的社会风俗,关于彩礼发生***应当如何处理,***与民俗之间存在着冲突。老百姓总认为彩礼是给女方的,男方如果提出解除婚约或者解除同居关系,彩礼则不当返还,否则就对女方不公平,女方也常因此拒绝返还彩礼。但就***而言,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就其性质应当是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条件不予成立则该赠与即成为了不当得利。《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X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就本案而言,原被告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同居前给付的彩礼,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X一款规定,但是考虑到当地民俗,念双方已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如果全部予以返还则确实存在对女方不公之嫌,故从公平责任出发来综合考虑,笔者认为酌定返还部分彩礼金为宜。

3、陪嫁物品如何认定和处理?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要永辉认为陪嫁物品是女方出嫁前父母赠与其出嫁女的物品,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笔者提到的案例中,被告没有到庭,也没有主张这部分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第X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本案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系放弃***权利之行为,法X院缺席***的后果由其自负。被告未提出要求返还陪嫁物品的相关反诉,则案件审理中不会涉及到陪嫁物品的调查与处理,假如被告不放弃权利,提出反诉,则应当考虑实际案情,将陪嫁财产一并处理,适当返还女方较为适宜。所以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要永辉在此提醒一点,案件当事人应当积极行使和主张自己的权利,在同居关系分手后,如果男方提出返还财产的诉请,女方应当提出反诉,要求返还陪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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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数额应如何确定?


离婚***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数额应如何确定?

  本案的焦点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会产生何种***后果?如何确定赔偿范围?

  【案情】

  原告钟楚恒与被告冉兰兰均系再婚,双方均已年近半百, 2002年初相互认识后双方于同年9月16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两年后,双方便开始各自跟随自己的子女生活在不同的县份里,相互往来变少。后被告冉兰兰发现原告钟楚恒与她人发生婚X外X情,并同居了一段时间,面对被告的质问,强烈推荐的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原告并不承认,对此,被告非常气愤,一次其深夜带人对原告进行突然“查岗”,结果捉X在床并拍下照片。事情败露后,原告以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各自居住生活,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为由,向法X院提起离婚***。被告冉兰兰则认为原告提起离婚***是因为原告已有外X遇引起的,原告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她人同居,其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一夫一妻制,给被告造成沉重的精神负担,而且致使双方本已脆弱的夫妻感情雪上加霜,如要离婚,原告钟楚恒须向其***40 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被告向法X院提交了原告与她人的亲密照片,以及相关证人证言。面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原告无可辩驳。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哪里找?

  【审判】

  广西南丹县人***X院经审理了后认为,对被告的证据原告无可辩驳,故认定原告与他人非X法同居成立,经调解无效后,法X院认定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依法准许离婚。此外,法X院X认为,由于原告钟楚恒在夫妻感情***的过程中存在过错,依法应当对被告冉兰兰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被告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法X院酌情确定了5000元的赔偿金。

  【评析】

  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要永辉认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了家庭生活的安宁,是对一夫一妻制的***,因此***明文加以禁止。其***后果主要有:一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二是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赔偿数额的确定上主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要永辉认为,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赔偿数额应该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2、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体现出对加害人有效的制裁;3、考虑受害人的过错在导致离婚后果的原因中的作用,以此适当减轻赔偿主体的责任;4、考虑过错方侵害的情节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具体到本案当中,法X院经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将赔偿金的数额酌情确定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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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求返还彩礼是否应按财产标的收取***费?

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要永辉说,围绕该案***费的收取问题,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

 一种意见认为应当按非财产案件收取***费。张某要求简某返还彩礼,是以离婚为前提条件。《***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根据***费办***定,本案应案非财产案件收取***费。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哪里找?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按照财产案件收费。张某要求简某返还彩礼,根据《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X院应当予以支持:(二)双方办理结婚手续确未共同生活的。根据该***解释,本案应当按照财产案件收取***费。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哪个好?

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要永辉同意第X一种意见。首先,该案系离婚***,返还彩礼的前提是婚姻关系得以解除。本案中返还彩礼的性质和离婚案件中处理共同财产及债X权债X务的性质相同,原阳拟定离婚协议律师一对一咨询,其次,该案不属于婚约财产***。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解除或者维持婚姻关系,其争议的标的不是与婚约有关的财产关系。再次,婚约财产***是婚姻家庭、继承***的子案由,根据***费收费办法,只能按照非财产案件收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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