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检验设备
缠绕成型类管材
缠绕成型类管件
黏度计、电热鼓风干燥机、马福炉、电子天平、凝胶时间测度仪、树脂固分测试仪、树脂酸值测试仪、树脂水分测试仪、巴氏硬度计、***试验机
缠绕复合类管材
缠绕复合类管件
分析天平、干燥箱、维卡软化温度仪、落锤冲击实验仪、***拉力实验机、凝胶时间测试仪、马福炉、酸碱滴定仪; 乌氏黏度仪(PVC) 、熔体流动速率仪(PP、PE); 电火花检验仪(F4)
挤出成型类管材
注塑成型类管件
维卡软化温度测试仪、烘箱、硬度计、分析天平、干燥箱、熔体流动速率仪、乌氏黏度仪、拉力试验机、尺寸变化率测定仪、落锤冲击实验仪
模压成型类管件
***试验机、冲击试验机、巴氏硬度计
玻璃管及管件
原料理化条件性能分析仪器和设备、烧杯天平、抗冲击强度试验设备、应力仪、偏光仪、偏光镜
模压成型阀门
***试验机、冲击试验机、巴氏硬度计
注塑成型阀门
分析天平、干燥箱、熔体流动速率仪、拉力试验机、尺寸变化率测定仪、差热分析仪、硬度机
聚四氟乙烯波纹管膨胀节
分析天平、化学分析仪器
U3.6 其他设备要求
缠绕成型类、缠绕复合类、挤出成型类管应当有专用的静液压强度试验机、液压***机等试压设备;玻璃管应当有抽真空设备
聚四氟乙烯波纹管膨胀节生产应当配备非磁性测厚仪、电火花检测仪以及特有的工艺过程检验仪器等。
U3.7 特殊的存放要求
桶装树脂的存放条件应当能防止骤冷骤热。应当有固化剂避光和单独存放的条件。玻璃纤维的存放应当有防潮措施。
V 阀门铸件专项条件
本专项条件适用于压力管道用阀门的承压件铸件(阀体、阀盖、阀板), 包括铜合金铸件、铸铁件(灰口铸铁铸件、球墨铸铁铸件)、铸钢件(按铸造方法分砂型铸造和精密铸造;按材料分碳素钢铸件、合金钢铸件、低温钢铸件、奥氏体钢铸件)。
V1 注册资金和职工数
V1.1 铸铜件制造单位
不少于300万元;全职员工人数不少于30人。
V1.2 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单位
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单位的注册资金和全职员工人数要求见下表:
产品类别
V2 技术人员
V2.1 工程技术人员
V2.1.1 铸铜件制造单位工程技术人员
比例不少于5%,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铸造***人员
V2.1.2 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比例、职称、***要求见下表:
产品类别
工程技术人员比例、职称、***要求
B1
B2
铸铁件
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5%,且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铸造***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5%,且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人员中至少有一名铸造***人员
铸钢件
砂型
铸造
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5%,且不少于5
人, 至少有2名铸造***人员, 其中至少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5%,且不少于3人,工程技术人员中至少有1名铸造***人员
精密
铸造
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5%,且不少于3
人, 至少有2名铸造***人员, 其中至少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5%,且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人员中至少有1名铸造***人员
V2.2 责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特点设置工艺、材料、制模、熔炼浇铸、热处理、补焊(铜合金及灰口铸铁不得补焊)、理化试验、产品检验、计量、设备等责任人员。
V2.3 理化检验人员
铸铁件和铸钢件制造单位,B1级许可的理化检验人员至少2人,其中至少1人应当具有技术员或以上职称;B2级许可的至少应当有材料成分分析员1人。
V2.4焊接人员
铸铁件(球墨铸铁)、铸钢件B1级许可制造单位至少有2名持证焊接人员, B2级许可制造单位至少有1名持证焊接人员, 持证项目满足产品类别及生产需要(仅制造铸铜件、灰口铸铁件的制造单位, 无焊接人员要求) 。
V3 生产条件
V3.1 生产厂房
V3.1.1 铸铜件制造单位
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 m2。
V3.1.2 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单位
生产厂房建筑面积见下表:
产品类别
V3.2 生产工序
各级许可产品制造按照产品类型一般应当有下表所列生产工序:
产品类别
生产工序
铸铜件
造型、熔炼、浇注、起模或清砂、表面处理;按铸件类别考核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出厂前逐台检验外观质量,抽查几何尺寸。
铸铁件
造型、熔炼、炉前快速成分分析、浇注、脱模清砂、退火热处理、毛坯抛丸,按批进行拉力试验,球墨铸铁需进行金相检验,出厂前逐台检验外观质量,抽查几何尺寸和壁厚。球墨铸铁表面一般缺陷的补焊。
铸钢件
(砂型铸造)
制模(根据需要)、造型、烘干、金属配料熔炼、按炉次进行炉前快速成分分析、浇注、脱模清砂、切冒口、热处理退火(奥氏体钢固溶化处理)、表面处理喷丸;表面检查,抽查尺寸和壁厚。表面一般缺陷的补焊。
铸钢件
(精密铸造)
制模(根据需要)、造型、制模和制壳、金属配料熔炼、按炉次进行炉前快速成分分析、浇注、脱模清砂、切冒口、热处理退火(奥氏体钢固溶化处理)、表面处理喷丸;表面检查,抽查尺寸和壁厚。表面一般缺陷的补焊。
上述工序中,铸铜件的化学成分分析和力学性能试验可以分包;铸铁件、铸钢件1级许可产品除冲击试验外,各工序均不得分包,2级许可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可以分包,其余工序不得分包。
V3.3 生产线及生产设备
各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产品类型, 配备下表所列设备, 对可以分包的工序, 不要求相应设备。
产品类别
生产设备
铸铜
熔炼设备(不得使用***明令淘汰的熔炼设备);混砂(根据需要)、造型、烘干等设备;铜合金焊接设备;试样机加工设备
铸铁件
熔炼设备(不得使用***明令淘汰的熔炼设备);混砂、造型、烘干等设备;清砂设备;切割设备;表面清理设备(喷丸设备);焊接设备(用于球墨铸铁一般表面缺陷补焊);消应力退火设备和球墨铸件焊补后的消除应力热处理设备;拉伸和冲击试样机加工设备。
1级许可制造单位的熔炼设备***大单台能力不小于3 t
铸钢件
(砂型铸造)
电弧炉和感应电炉(熔炼能力适应许可产品要求,不得混炉浇铸)、混砂、造型、烘干设备、清砂设备、切割设备、喷丸设备、至少2台手弧焊机;热处理炉;机床(满足拉伸试样加工);
1级许可制造单位的熔炼设备***大单台能力不小于1.5t
铸钢件
(精密铸造)
电炉(熔炼能力适应许可产品要求,不得混炉浇铸)、制模和制壳设备、清砂设备、切割设备、热处理设备(炉内热处理设备、不锈钢产品有固溶处理设备)、喷丸设备、1台手弧焊机;机床(满足拉伸试样加工)。
1级许可制造单位的熔炼设备***大单台能力不小于0.5t
V3.4 工艺装备
各级许可制造单位均应当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与熔炼、造型、铸造配套的工装;起重设备;制阀体标志设备。
V3.5 理化检验设备
V3.5.1 铸铜件制造单位
应当有材料成分分析设备。
V3.5.2 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单位
理化试验设备要求见下表:
产品类别
理化检验设备
1级许可制造单位
2级许可制造单位
铸铁
炉前快速金属元素化学分析设备;***材料试验机;金相分析设备; 至少2台(1台台式布氏硬度计、1台便携式硬度计)
炉前快速金属元素化学分析设备;硬度计
铸钢件
至少有1台“材质光谱定量分析仪”,能分析C、Mn、Si、S、P、Cr、Mo、Ni、Ti、V等16元素;***材料试验机;至少2台硬度计(1台台式布氏硬度计、1台便携式硬度计)
有采用试块取样方法分析所需要的材料化学成分分析设备;硬度计
V3.6 检测仪器
各级许可制造单位均至少有以下检测仪器:
(1)1台测厚仪, 铸铁件制造单位的测厚仪应当有铸铁测厚功能。
(2)有1台测温仪。
V3.7 设计与工艺文件和工艺文件
设计与工艺文件和工艺文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有需方提供的产品图纸及技术要求。
(2)有涉及铸造生产过程的流程工艺文件及图卡、各种材料进货检验文件、焊接工艺文件、铸造工艺文件、热处理工艺文件、产品检验作业指导书,炉批号编号及标记等作业指导书。
W 锻制管件、锻造法兰、阀体锻件的锻坯制造专项条件
本专项条件适用于锻制管件、锻造法兰 、阀体锻件的锻坯。
W1 注册资金和职工数
注册资金与全职员工人数要求见下表:
级别
A
B
注册资金
≥500万元
≥200万元
全职员工
≥50人
≥20人
W2 技术人员
W2.1 工程技术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和***要求见下表:
制造许可级别
工程技术人员比例、职称、***要求
A
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少于全职员工人数的10%且不少于6人,其中有锻造***技术人员和其他金属材料热加工***技术人员各1人 且至少有1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B
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少于全职员工人数的8%且不少于3人, 其中至少有1名金属材料热加工***人员, 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W2.2 责任人员
应当设置工艺、材料、锻造、热处理、理化试验、产品检验、计量、设备等责任人员。
W2.3 理化检验人员
各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至少具有材料化学成分分析和力学性能试验人员各1人, 1级许可制造单位的理化检验人员中至少1人应当具有技术员或以上职称。
W2.4 无损检测人员
1级许可制造单位至少有1名Ⅱ级超声波检测人员。
W3 生产条件
W3.1 生产厂房
各级许可制造单位的生产厂房建筑面积要求见下表:
制造许可级别
A
B
建筑面积
≥1500 m2
≥800 m2
W3.2 生产工序
锻坯制造一般应当有下料、加热、锻造、切边(冲孔)、热处理、检验检测(根据产品标准要求进行原材料检验、无损检测、拉伸试验,硬度检查,出厂前逐件检验外观质量、几何尺寸)等生产工序。
除无损检测、B级许可产品的力学性能试验可以分包外, 其他工序不得分包。
W3.3 生产设备
各级许可制造单位的生产设备要求见下表:
制造许
可级别
生产线及生产设备
A
下料设备(至少1台锯床);应有满足生产需要、保证均匀炉温和具有监控炉内温度的加热炉,不得用固体燃料直接加热坯料;锻造设备满足生产需要,至少有1台1000kg空气锤、1台不小于1000吨的热模锻压力机(阀体锻造);炉内热处理设备(配有时间温度自动记录装置)满足生产需要;有不锈钢锻件的固溶处理设备;有制作和修理金属模具的相关设备;机加工设备适应加工力学性能试样的需要;有测温仪
B
下料设备(至少1台锯床);应有满足生产需要、保证均匀炉温和具有监控炉内温度的加热炉,不得用固体燃料直接加热坯料;锻造设备满足生产需要,至少有1台400kg空气锤、1台不小于500吨的热模锻压力机(阀体锻造);炉内热处理设备(配有时间温度自动记录装置)满足生产需要;有不锈钢锻件的固溶处理设备;有制作和修理金属模具的相关设备;有测温仪
W3.4 工艺装备
满足生产需要且与产品规格相适应的胎模具和模具;起重设备满足生产需要。
W3.5 理化检验设备
各级别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有的理化检验设备见下表:
制造许
可级别
理化检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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