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控制的原则是保证生产过程中所用的生产设备和机具,在品种、数量及使用性能等方面能满足生产产品质量的要求,本公司建立设备模具控制程序对生产用设备、机具的采购、配置、使用和维护进行控制,以确***程设备能力。使用部门负责对工装、模具的建档和标识。
4.7.5.2 职责
B、生产用设备、机具的采购,采购质量控制和验证,过程设备、机具配置和运行管理及***、维修和计量工作由设备负责。其过程实行设备责任人负责制,并接受质量保证师的监督检查。
C、生产部负责工装制造,质量部负责工装验证。
4.7.5.3 设备和机具采购
A、由使用部门主管提出购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生产用设备、机具的购置应满足适用性、可靠性和可维修性等要求。
B、***性较强的生产用机具如:理化检验等设备,须经有质量工程师参加的可行性分析方可编制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4.7.5.4 设备和机具的验收及试验。
A、对整机装运的设备、机具、应进行运输质量与供货情况两项检查。
B、对解体装运的自行组装设备,在对总成、部件及随机附件备品进行外观检查后,应尽快***组装并进行必要的检测试验。由制造公司进行组装调试的设备应由制造公司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
C、重要的关键性的大型设备应由以技术工艺负责人为首的***小组进行验收。
D、一切随机原始资料、自制设备的设计计算资料、图纸、测试记录、验收鉴定结论等应全部清点,整理归档,作为设备档案的必备内容。
4.7.5.5 设备和机具配置
A、生产用设备和机具的配置在满足产量、生产进度要求的同时,必须符合生产技术措施,操作工艺及对生产质量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B、自制生产用设备、工装,必须经过有质量工程师参加的检验、试验或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7.5.6 设备和机具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生产用设备、机具在使用时,要进行验证,并给使用部门责任人认可。
B、对于关键、重要的设备须编制操作规程见《作业指导书》。
C、设备或机具实行定机、定台、定人的“三定”操作,主要生产用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D、操作者对保证设备处于适宜的状态负责,不达到规定使用要求的设备不得用于工程生产。
E、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对设备和机具的使用环境条件进行控制,确保其技术性能和使用特性。
4.7.5.7 设备、机具的计量
A、计量器具要严格按规定送检,受检率要达100%,未经计量认证合格的设备、机具不得使用。
B、设备、机具的计量由设备责任人负责。设备责任人应负责***对计量器具的抽检与巡检。
4.8 焊接控制
本公司产品技术要求无焊接要求,故删减该要素。
4.9 热处理控制
本公司产品技术要求无热处理要求,故删减该要素。
4.10 无损检测
本公司产品技术要求没有无损检测要求,故删减该要素。
4.11 理化试验过程控制
4.11.9.1 概述
理化试验过程质量对理化试验结果有很大影响,本公司无理化检验能力,理化过程外包给***实验室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以确保其准确可靠。
4.11.9.2 职责
理化过程质量控制由理化工程师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理化试验结果接受理化工程师的监督检查。
质量部负责对分包方的评价,选择、重新评价并且形成报告,对分包方检验工艺,检验记录和报告的审查和确认。
4.11.9.3 试验委托
4.11.9.3.1 理化试验委托单位应是测量设备已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对质量有保证能力的单位。
4.11.9.4 委托内容及要求
4.11.9.4.1 原材料应包括材料名称、牌号、规格、炉批号、要求试验内容、检验及验收标准。
4.11.9.5 委托及审批程序
4.11.9.5.1 原材料需补项或复验时,试样应经质量部验收合格,并由质量部负责委外。
4.11.9.6 试样制备
4.11.9.6.1 理化检验试样制备应根据不同要求和试验目的,按相应的标准进行,并按检验委托部门的试样要求进行加工,并经专职检查员监检。
4.11.9.7 试样截取
4.11.9.7.1 试样加工应在外观及尺寸检验合格的材料上切取,工艺评定试样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检测合格后截取,应防止因冷、热加工使金属性能发生变化。通常应在切削机床上进行。用气割,冷剪或其它方法截取样坯时,必须将受影响区加入加工余量之内。试样截取应由专职检查员检查。
4.11.9.8 试验报告审核及确认
4.11.9.8.1 试验报告由理化工程师按标准要求对其正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4.11.9.8.2 所有理化试验报告均由理化工程师整理、归案。
4.12 检验与试验控制
4.12.1 概述
本章节从进货检验到生产交工的全过程的基本要求作出了规定以确保压力管道制造质量。检验和试验按《检验控制程序》执行。
4.12.2 职责
检验和试验由质量部负责,采购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检验和试验实行检验负责制和接受质量保证师的监督检查。
4.12.3 进货检验和试验。
4.12.3.1 物质分类控制原则
对物质要按A、B两大类分别加以控制。
A类物质应作标记,按区存放,以免在验收前使用或错用。
4.12.3.2 进货检验计划和检验工艺
A、对于A类物质进货前必须编制检验指导书。
B、检验指导书由质量部材料检验负责人编制,质量保证师审核。
4.12.3.3 进货检验和试验的实施
A、采购部在物资到货且收到材质单(质量证明书)后应立即通知质量部。质量部的检查员依据检验文件、标准实施检验和试验,组装检验由生产部协助。
B、检验和试验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培训,并由有一定的***知识及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C、外委检验和试验
本公司应准备产品检验的依据性文件,一般包括:
A、 阀门质量检验***(国外)和行业有关的标准,规范;
B、 用户订单和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检验和接收标准;
C、 制定的质量检验程序文件及检验指导书。
外委检验和试验由质量部负责。检验和试验报告回来后,应由质量主管对检验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检验和试验时要严格执行检验工艺规程。如有需修改工艺时,必须按工艺修改程序进行后方可生效。
4.12.3.4 检验和试验结果不合格的处置
A、检验和试验时,应由检验员或试验员认真填写好试验、检验记录,检验、试验报告应由质量部进行审核,认证后方可生效。
B、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由质量部负责收集、保管。
C、不合格品的处理按4.14的规定。
4.12.4 过程检验和试验
A、编制质量检验、试验指导书时,首先应熟悉图纸、规范及有关***和本公司相应工艺文件的规定。编制检验、试验指导书。
B、质量检验、试验指导书由质量部编制,技术工艺负责人审核。检验通用工艺规程应由总经理审批。
C、质量检验和试验计划编制、审批完毕,应把试验、检验落实到人,并准备好相应的设备、仪器及标准。
4.12.4.2 过程检验和试验的实施
A、检验、试验指导书编制、审核后,应下发到质检员,生产部等有关部门。
B、检验人员应由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C、检验必须严格执行检验、试验指导书,检验、试验和测量用的设备、仪器、仪表和器具必须完好,属于计量器具的必须经计量检测校核且在有效期内。
E、各类控制点的检验和试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的“三检”制原则。F、检验员、试验员按检验程序文件的要求应认真填写记录及报告,记录保管执行记录控制程序。前道工序的产品未经检验不得流入下道工序。
G、不合格的处置按4.14规定。
4.12.5 相关文件《检验控制程序》。
4.13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4.13.1 概述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原则是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时,确保其测量与质量要求的测量能力相一致。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对象是制造过程中用以证实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量具、仪器、仪表及标准物质和辅助设备等。
4.13.2 职则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量部负责,设备所在部门配合实施。设备管理实行设备责任人负责制,并接受质量保证师的监督检查。
4.13.3 措施和方法
4.13.3.1 由使用部门向质量部提出测量及准确度的要求。
4.13.3.2 质量部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确定测量活动的项目,选择配备使用具有所需准确度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4.13.3.3 对影响质量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质量部在购置、修理、检定时,必须是有资格的生产、检定部门,且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在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必须是合格的,且在有效检期内,在设备上有明显的合格标识。
4.13.3.4 使用中的测量设备技术性能不正常或对其准确性有怀疑时,应立即送有资格的检验单位重新检验,并对其进行的检验、测量和试验的结果重新进行验证。
4.13.3.5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技术档案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当顾客或其代表或监督检验单位要求时,使用部门应提供这些资料。以证实检验和试验设备的功能是适宜的。
4.13.3.6 使用自制样板用作检测手段时,在使用前应加以检验,做出标记,并保存检验记录。
4.13.3.7 质量部负责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统一管理,建立台帐和卡片,统一帐编号,制定校准计划。其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质量部审核,总经理批准。采购的设备由质量部发放、回收和定期送检。
4.13.3.8 测量设备的使用环境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或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搬运、防护和贮存期间,其准确度和透用性保持完好。
4.14 不合格品(项)的控制
4.14.1 概述
为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和制造,在交付时不将不合格的产品提供给顾客,公司对不合格的标记、评审和处理作出规定,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以改进产品质量。
4.14.2 不合格品主要指:
A、不符合生产质量标准规定要求的生产过程(工序)或成品。
B、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组成件、辅件等。
4.14.3 职责
不合格品的控制由质量部负责,采购部、生产部、仓库配合实施。
4.14.4 措施和方法
4.14.4.1 各质控人员或操作人员一经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通知质量工程师或质量主管,隔离不合格品,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填写不合格报告,不合格报告内容应包括:
A、观察到的不合格品确切情况;
B、构成不合格品的理由;
C、发现的数量;
D、供应商。
4.14.4.2 质量主管接到不合格品的通知后,应对不合格进行评审,评审完毕后,对不合格品进行确认,并做出标记。合格率低于95%的产品或批次由质量主管发出不符合报告通知供应商或生产部门。由供应商或生产部门制定纠正措施,纠正措施由质量保证师批准和跟踪验证。
4.14.4.3 对于返工或返修后的产品,必须按检验规程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
4.14.4.4 对于让步如顾客同意应在合同中说明。如使用或返修不合格品时,应向顾客或其代表提出让步申请,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14.5 相关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15 质量改进与服务
4.15.1 概述
质量改进与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消除实际和潜在的不合格原因,以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符合要求,满足顾客的期望和要求,公司建立并保持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形成文件的程序进行严格控制。
4.15.2 职责
质量部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订,生产部、仓库配合实施。质量部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审批。
4.15.3 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控制内容包括:
A、有效地处理顾客的意见和产品不合格报告。
B、调查与产品、过程和质量体系有关的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
C、确定消除不合格原因所需的纠正措施。
D、实施控制,以确保纠正措施的执行及其有效性。
4.15.4 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控制的内容
A、利用适当的信息来源,如影响产品质量的过程和作业,让步、审核结果、质量记录、服务报告和顾客意见等,以发现、分析并消除不合格的潜在原因。
B、对要求预防措施的问题确定所需要的处理步骤。
C、采购预防措施并实施控制,以确保有效性。
D、采取预防措施的信息应递交管理评审,以保持和完善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4.15.5相关文件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15.6 内部质量审核
4.15.6.1 概述
内部质量审核是验证质量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核实质量活动是否按计划进行的内部质量保证活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审。
内部质量审核主要指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也包括产品和过程的质量审核。
4.15.6.2 职责
内部质量审核由质量保证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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