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认证,即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认证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
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一般***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
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
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