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转播设施
1 电视转播机房
1)位置:靠近电视转播车,在媒体运营区域内。
2)面积:体育场:200~300m2;体育馆:100~150m2;游泳馆:150~200m2
3)技术接口:2个互联网接口:4条国内(际)长途电话接口;2个场馆实时信息系统(技术记分 与成绩处理信息系统)网络接口;2个组委会信息接口;2个有线电视接口;单模光纤或三同轴电 缆(连接场馆内有线电视机房);预留与场馆大屏幕控制主机的视频接口。
4)用电负荷:机房内设立电源柜一个,柜内两路380V电源分别由UPS设备和市电提供,两路电源 可实现互投。电源接地形式采用TN-S,用电量约20~50kW,具体用电负荷依场馆实际情况而定。
2 电视转播车
1)位置:应尽可能靠近体育场(馆)运动员混合区一侧。
2)面积:转播车尺寸(长*宽)15m*2.5m,底座尺寸(长*宽)18m*7.5m.
3)承重:车重40t计算。
4)用电负荷:50Kw.
3 评论员席:应设在主要摄像机机位一侧,每个评论席应提供3个座位,每个评论员席按以下要求设置:
1)网络接口2个;
2)电话接口2个:
3)有线电视接口1个;
4)视频回放1个(连接电视转播机房);
5)每个评论员席安装的四联插座应具备500VA的基本电源。
在配有评论员信息系统的赛场中,要求基本电源增加到800VA;对所以带摄像机的评论席,除安装基本电源外,还需安装与四联电源插座配套的一个单独的断路器。
4 摄像机:
1)主播摄像机机位平台单位面积不应小于2m*2m;
2)摄像机连接电缆:三同轴电缆,通常为RG-59/U型:光纤,通常为单模光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