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开具实务操作新规(2015)(记账公司代账会计工商代理)
一、一般***人开具***专用***或货物运输业***专用***红票规定
(一)原因(出口退税)
发生销货退回、***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抵扣联、***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 (兼职会计税务代理)
(二)时限
(1)开专用***180天(含)之内,不管认证还是没认证,都可申请开红字***
(2)开专用***超过180天之内,必须认证,才可以申请开红字***
另:开具普通***,没有上述时限限制,只要满足条件既可以申请开红字***
(三)操作 (工商代理)
1.专用***已交付购买方的
Ø 购买方可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专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应经税务***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
Ø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财务会计)
Ø 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Ø 专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认证期限内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记账公司)
2.主管税务***通过网络接收***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5.已使用***税控系统的一般***人,在纳入升级版之前暂可继续使用《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咨询)
二、税务***为小规模***人***专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的,按照一般***人开具红字专用***的方法处理。
三、***人需要开具红字***普通***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
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一一对应。
附件:1、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