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013年出售固定资产造成的资产损失是否能在2014年申报扣除?(出口退税电子口岸财务记账财务审计工商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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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六条的规定,(代帐公司)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公司注册)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财务记账财务审计财务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