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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德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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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德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无锡市财政局批准、无锡市工商局注册的专业从事工商事务代办、会计代理记帐的服务公司。公司专业为中小企业:财务代理记帐;代理申报纳税;注册公司代理;公司代办服务;代理企业各项登记事项的年检、变更、注销;财务咨询;税务筹划。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发展......

无锡德雅税务代理***执照工商代理

产品编号:6303693                    更新时间:2015-06-10
价格: ¥0.01
无锡德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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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营业务:财务代理记帐;代理申报纳税;注册公司代理;公司代办服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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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三方协议下的***进项税能否抵扣工商代理财务会计财务审计

2015-04-13 cs12366

 

A企业向B企业采购材料,获得B企业开具的***专用***进而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但付款时将货款直接付给企业C,因为A、B、C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因B企业欠C企业款项,经A、B、C三方同意,由A企业将B企业的货款直接打给C用于还款。在此种经营模式下,是否存在税务风险?B企业是否会被税务***认定为虚开***专用***,从而导致A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那么,B企业是否属于虚开***专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工商代理)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因此,结合B企业的业务实质,B企业不属于虚开***专用***,那么,A企业是否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出口退税)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条第三款规定,***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运输费用,所***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电子口岸)
此条款从1995年发布至今一直都是有效的,按照该文件的规定,A企业因购进货物的单位与付给款的单位不一致,因而A企业获得的***进项税额不能申报抵扣。在实务中,很多税务***也会依据此文件规定,严格***,若A企业抵扣了此进项税额,则会被追缴***税款及相关的滞纳金。但对于此文件的规定,在现行的经营环境中,显得较为严苛且不合时宜,那么,A企业的进项税额真的就不能抵扣了吗?笔者做如下分析。
首先,三方抵款协议是为清偿******关系而签订的,此项行为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立法的根本目的是防止虚开***专用***,A企业整个过程业务真实发生,并未偷税漏税,***链条并未间断,此进项税额应该予以抵扣。(税务顾问)
其次,三方转账属于企业正常的******清偿方式,实质上***终收款方与***专用***上开具的收款单位是一致的,三方抵款协议下,***进项税额的抵扣实质上并不违背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
再次,按照《***税务总局关于***人对外开具***专用***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对外开具***专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专用***。
1.***人向受票方***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2.***人向受票方***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会计记账)
3.***人按规定向受票方***人开具的***专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专用***是***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因此,受票方***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专用***,可以作为***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014年39号公告强调了物流、资金流、***流的“三流合一”,第二条取得款项后,加了一项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应该是可以理解为企业若有三方协议与第三方收款的凭据,即可算是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因此笔者认为***税务总局2014年39号公告实际已将三方协议也纳入了资金流的范围中。
综上所述,在业务真实发生前提下的三方协议***进项税应当予以抵扣。当然,目前有税务***已承认三方协议的效力。所以建议***人签订三方协议时首先咨询当地税务***,确定其是否承认三方协议的效力。在现行的实务操作中,众多企业已选择签订三方协议,实现******的转移。在此,希望***税务总局能出台相关文件将此问题予以明确,为***人指明方向。(刘永升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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