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文件的编制、批准、使用、更改、作废和回收等进行控制,确保相关部门及时得到并使用有效版本,防止误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和资料。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控制。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质量手册;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发布程序文件;
3.3 行政部负责体系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归口管理;
3.4 技质部负责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归口管理;
3.4 各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使用和保管。
4. 工作程序
4.1 文件的分类
4.1.1 按文件性质分类
a) 质量手册(包括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声明);
b) 形成文件的程序(为质量管理体系所编制);
c) 公司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如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技术文件等);
d) 标准要求的记录;
e) 外来文件(包括******、标准等)。
4.1.2 按文件载体分类
a) 纸张性文件;
b) 非纸张性文件。
4.2 文件的编写和审批
4.2.1 质量手册由行政部***编写,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2.2 程序文件由相关部门编写,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4.2.3 其他文件分别由相关部门编制,部门负责人审批,重大项目由总经理批准。
4.2.4 确保文件的正确、清晰、协调、易于识别和检索。
4.3 文件的发放
4.3.1 行政部根据对体系有效运行的需要拟订“文件配发清单”,经主管***审批后执行。
4.3.2 文件发放时办理登记手续,签字领用。
4.3.3 公司内范围发放的文件为“受控”文件,在封面加盖“受控”***,注明分发号。向顾客等提供的文件为“非受控”文件,不盖***。
4.3.4 当使用的文件严重破损并影响使用时,应到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仍沿用原文件分发号,破损文件由行政部收回。
4.3.5 若文件丢失,应向发放部门说明丢失原因,申请***。***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明原文件分发号作废。
4.3.6 提供给认证机构和供方的文件,按内部受控文件处理。
4.4 文件的更改
4.4.1 体系文件的更改,由行政部***实施。填写“文件更***”,总经理(或者管理代表)批准后实施。
4.4.2 其他文件的更改,由相应主管部门填写“文件更***”,经原审核人员审批。若指定其他人员审批时,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4.4.3 文件更改时,要按规定做好记录,保存更***,适用时收回相应作废文件。
4.4.4 文件更改的方式,如换版、换页、局部修改等,需在“文件更***”中注明。
4.5 文件的保存及销毁
4.5.1 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应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地方。
4.5.2 所有的文件原稿及其“文件配发清单”由行政部统一保存。各部门应有人负责保存相关的文件,以方便存取和查阅。
4.5.3 作废文件由行政部收集后,按规定统一销毁。作废文件原稿加盖注明日期的“作废”***,与有效受控文件隔离保存。
4.5.4 作废留用的文件,应办理手续,加标识并单独存放。
4.6 外来文件控制
4.6.1 外来文件由行政部统一管理。收到外来文件时,应识别其适用性及版本的有效性,控制分发以确保其有效。
4.6.2 行政部负责收集国际、***和行业标准的***新版本,适时宣贯。
4.7 文件的评审
行政部负责每年进行一次文件的评审,以确保文件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4.8 文件管理
确保文件整洁和清晰,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涂画、拆页。
4.9 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