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安徽省宣城市各区县的高新认定奖励政策。
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奖励补助政策:
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对新批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批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依据:***宣城***宣城市***关于出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试试意见。
宁国市,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后续还有重新认定、培育等奖励;
注意:针对宣城市不同时有不同奖励,具体根据每年公示政策为准。
目前,宣城市***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经申报结束,现在第二批正在申报准备材料,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材料正在筹备中心,
关于2019年申报时间和材料报送地点
“***高企工作网”和“省系统”常年接受申请,各市集中审核和推荐,省认定办分两批***评审和报送备案。各市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二批2019年8月30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为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知识产权。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所有权变更。
(三)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说明。
(四)中介机构。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并须在“省系统”登录上传符合《认定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介机构承诺书。
(五)申报材料。申报企业须在“省系统”填报资料并上传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须报送纸质材料。“***高企工作网”和“省系统”上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信息一致。企业申报材料须完整,数据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须通过“***高企工作网”打印,条形码完整;申请书不可缺项、少项,各类指标、数据前后表述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文字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纸质材料按附件1顺序胶版装订并标注页码,书脊注明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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