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和《***办 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81 号),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排污许可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文书形式,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排污行为并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的环境管理制度。
下列排污单位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
(一)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的企业***。
(二)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
(三)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污水的企业***。
(四)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五)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
***按行业制订并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分批分步骤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负责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各地现有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应实现数据的逐步接入。***在统一社会***代码基础上,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的排污许可证实行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的执行、监管***、社会监督等信息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