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电台街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包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2019-07-03
标讯类别; 国***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电台街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已由吉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吉发改审批【2013】589号),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电台街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3号线东延伸线是轻轨3号线的延伸工程,线路全长5.376km,电台街车辆段始建于2001年,地处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以南,繁荣路以北,电台街以东。该车辆段南北长约750m,东西宽360m,占地面积约11.8公顷,现已建成投入使用。
2.2招标范围:本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设备的设备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卸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交货期:具体交货期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
2.4交货地点: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3号线电台街车辆段。
3.***人资格要求
3.1***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
3.2***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或停车场工艺设备集成供货业绩。
3.3***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且在有效期内;
3.4***人近3年(2016年度至2018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7月3日到2019年7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4.3 有意向的***人应先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 币,***不退。
5.***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