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和具体要求明细:
一、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的内涵特征、申报条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市专精特新企业原则上从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名单(见附件3)中***申报和推荐。
二、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要求
1. 申报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汇总后行文上报市经信局。
2.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企业自愿申报,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上报企业质量。
3. 请各县(市)区于指定前将推荐文件、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各一份)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逾期不再补报。
以上为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各项内容,当年政策细则资讯:18755150022(微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