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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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河南 郑州
联系卖家:周主任
手机号码:17637188688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企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以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双人复核制度、**、非诉业务质量监督制度、法务官**制度等对事务所全体**律师进行授薪及绩效考核。专注于为企业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河南***顾问***合同审查服务团队-推荐【郑州安博】(图)

产品编号:872097854                    更新时间:2019-08-30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
  •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联系人名片:

周主任 176371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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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务必搞清楚你代表谁别觉得好笑,很多年轻律师或法务常常忽略这一点,上来也不问就一气修改,也不知道是代表谁在说话,改着改着就迷糊了。

在审阅合同前,务必搞清楚合同主体是谁,这是审阅合同的逻辑起点,也是基本的***意识。代表不同的主体(比如代表甲方还是乙方),意味着代表不同的利益和立场。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门***于为企业提供全新模式的***顾问服务,兼具其他民商经济业务的***化、规模化、公司化管理的商务律师事务所。


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行政***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签合同之前有口头约定,签合同时出于信任没有认真校对合同条款,合同叙述与口头约定不一致,导致被骗,如何***?

***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口头约定而非正式合同,则可向***申请变更相应的合同条款。



买到货物没有检验,一年后才发现质量问题的怎么办?

《合同法》第1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第15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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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电话:0371-55370037传真:0371-55370037联系人:周主任 1763718868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主营产品: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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