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入境免办3C产品的有效监管,督促企业如实申报、使用、核销免办产品,近日,东营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凭3C免办Z明进口的企业进行了后续监管,共完成8次现场监督检查。从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辖区内相关进口企业执行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企业能够按要求操作,申请的免办产品符合实际用途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也发现一些问题,个别企业未制定进口3C免办产品的管理制度,免办产品的相关记录、台账不完整;部分企业由于订单变化、人员变动P繁等因素,对免办产品后续管理制度缺乏了解,未能及时办理核销手续。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企业限期做出说明并落实整改措施。东营检验检疫局将继续强化3C免办后续监管:一是抓宣传,提高企业守法意识。通过发放3C免办的******和宣传资料,帮助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进口3C免办产品管理办法,规范企业对进口3C免办产品的管理工作,规范3C免办产品追溯管理,避免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行为发生。二是抓监管,提高***能力。按照3C免办年度监管计划,把后续监管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强化3C免办进口产品后续监管,加强现场指导,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确保后续监管取得实效。
科研测试研究用汽车进口报关通关流程及清关注意事项(房车,货车,摩托车,巴士,显示屏,电脑等)
一:上海申报经营单位需注意点:***和国税总局联合决定,今天起在上海和南京海关进行《***》打印改革试点,这一改革,打通了企业在通关过程中无纸化操作的"***后一公里",真正实现了全流程线上办理,在提升效率的同时,也保障了税款抵扣的安全性。今天,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从"互联网+海关"网上,自行打印出了***份进口关税税单,这份税单,是企业进行税务抵扣时必须上交的,原先要去海关打印取得,今后,企业"跑海关取单证、跑税务交单证"的"两个跑"就省去了。海关的电子数据发送到平台,国税系统就可以通过平台的数据查询拿到海关相关数据, 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比对。 从***早开始实行的申报无纸化 ,到税单电子***,到电子放行,再到现在的版式化税单,企业在通关环节***实现了无纸化操作。
Cross platform data query to get customs related data, compare the enterprise declaration data. From the earliest implementation of paperless declaration, to electronic payment of tax receipts, to electronic release, and to the present format of tax receipts, enterprises in the customs clearance link to achieve a paperless operation.
二:汽车类产品在***强制性认证(3C认证)范围内,需要通过我国3C认证方可进口并通过指定4S店销售。因此,当国外新款汽车上市,倘若还没有通过我国3C认证或无中国销售计划,将无法在国内买到,汽车配件生产企业难以***时间***测绘研发与其配套的零配件,错过了抢占国际市场的黄金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为目的等8种类型的进口3C产品,可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简称“3C免办”证明)进口通关。进口后主要用于科研测试,从而方便研发生产与之相配套零部件或是整车。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中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详情咨询:1522-1843731同微信)。
三:什么是3C认证?进口汽车需要办理3C认证吗?“3C”认证从 2002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当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轿车轮胎、汽车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至今,已发布多项产品,除***批目录外,还增加了油漆、陶瓷、汽车产品、玩具等产品。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Z基础的安全认证。
四:科研测试用汽车进口免3C办理依据相关政策***:《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2009年第117号)《***认Z认可监督管理***会2005年第3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G认证认可条例》(国务Y令2003年第390号)(2016年修正)等,申请条件: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进口商品,且符合***质检总局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申请人必须是对这些产品进行研究、开发、测试的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有生产、研究、测试此类商品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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