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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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河南 郑州
联系卖家:周主任
手机号码:17637188688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企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以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双人复核制度、**、非诉业务质量监督制度、法务官**制度等对事务所全体**律师进行授薪及绩效考核。专注于为企业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企业***顾问的费用-【郑州安博】-二七区企业***顾问

产品编号:905816054                    更新时间:2019-09-13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
  •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联系人名片:

周主任 176371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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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受托人造成委托人的损失,委托人能否要求赔偿?

受托人造成委托人的损失,委托人能否要求赔偿?

有偿委托和无偿委托的情况不同。《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购房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保护。

《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行政***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因为***人的原因没法履行***,***人应该怎么办?

《合同法》第70条规定,***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人,致使履行***发生困难的,***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人所有。提存费用由***人负担。

***人要求提前交货,***人一定要同意吗?

不一定。《合同法》第71条规定,***人可以拒绝***人提前履行***,但提前履行不损害***人利益的除外。***人提前履行***给***人增加的费用,由***人负担。



企业***顾问的费用-【郑州安博】-二七区企业***顾问由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等业务,公司拥有“北京安博”等品牌。专注于***服务等行业,在河南 郑州 有较高知名度。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周主任。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电话:0371-55370037传真:0371-55370037联系人:周主任 176371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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