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定的违约金和造成的损失不一致时,怎么计算赔偿额?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回扣条款是否有效?
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不存在合法的回扣,收受回扣都是***的,《***》第163条第2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公司、企业、单位人员***罪论处。”《***》第385条第2款也规定:“***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论处。”
商业条款与***条款
作为***工作者,***条款如果有问题是必须要改的。
但是,对于商业条款,比如***人要的***收益是单利还是复利,年化10%还是15%计息,是一次性***还是分期***,这些属于商业条款,如何处理呢?
如果你是了解整个谈判过程和商业背景的,这些商业条款如果已经谈定,自然不能动,否则吃力不讨好。如果你不了解,你可以问,如果你能问到的项目负责人不确定,对于商业条款,以批注的方式来提示***为稳妥。
当然,再往细说,年化利率压根就不用批注提示,但是单利还是复利(尤其是既没有强调是复利,也没有明确是单利时)以及***方式,则用批注调整是可以的,复利有利于***人,***方式变成分期也有利于***人进行一定的风险控制。
所以同样是商业条款,也要一事一议,根据不同的条款进行不同的处理,这便是处理问题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