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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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河南 郑州
联系卖家:周主任
手机号码:17637188688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企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以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双人复核制度、**、非诉业务质量监督制度、法务官**制度等对事务所全体**律师进行授薪及绩效考核。专注于为企业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顾问怎么收费-中牟***顾问-推荐【郑州安博】(查看)

产品编号:913873154                    更新时间:2019-09-16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
  • 公司官网:www.anbozz.com
  •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联系人名片:

周主任 176371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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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什么是合同***的***时效?***时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风险?

***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一般合同***的***时效为两年,但租赁合同中延迟或拒付租金的,保管合同中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时效为一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时效为四年。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一是置业者与开发商

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

置业者有权退房

二是开发商根本违约

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

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1、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

2、交付时不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

4、建设单位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未通知买受人;

5、交付的时间迟延,达到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6、竣工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达到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标准。







在仓库储存***物品时是否需要告诉保管人?

必须告诉。《合同法》第383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储存***、***、***、有腐蚀性、有***性等***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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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电话:0371-55370037传真:0371-55370037联系人:周主任 176371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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