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人民政策办公室关于引发2019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得通知》(合办〔2019〕16号)要求,为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围绕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领域加强业务驱动、开展场景应用创新,市数据资源局现针对各大数据认定企业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的并已正式完成上线运营的智慧城市场景应用项目进行备案。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宣传,认真***辖区内企业申报,审核后向市数据资源局报送申报材料。
1.备案条件(须同时满足):
(1)在合肥市注册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2)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内);
(3)企业在合肥市内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智慧城市场景应用项目;
(4)备案项目于2018年研发完成并正式上线运营;
(5)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记录。
2.备案程序
(1)企业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2) 企业于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具体要求将申报材料交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工作主管单位审核。
(3)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工作主管单位将通过审核的企业申报材料(一正一副)于9月26日前报市数据资源局,逾期一律不再接收材料。
3.备案材料
(1)合肥市智慧城市场景应用项目备案表
(2)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项目的合肥及***复印件;
(4)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证书复印件(2019年新认定及复审企业无需提供此项);
(5)申报项目中应用的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限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6)能体现申报项目整体情况的相关支撑材料(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提供如项目建设方案、***文件、验收报告等)。
说明:上述材料A4纸张装订,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加盖企业公章(关键页或骑缝处盖章,需清晰可减),书背处表明企业名称。
合肥市智慧城市场景应用项目备案***:18755150022(微信同步) ***导师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