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类型变更提交材料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顾问,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
5.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提交由***有关部门或***机构颁发的各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6.***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7.营业执照副本。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行政***或者***规定变更企业类型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更多******咨询,欢迎致电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定义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仅适用于以专门知识以和技能(如***知识与技能、***和***知识与技能、会计知识与技能等)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顾问,是因为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通常只为少数的、受过专门知识教育与培训的人才所掌握,而在向客户提供***服务时,个人的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经验等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与合伙企业本身的财产状况、声誉、经营管理方式等都没有直接的和必然的联系,***顾问律师,合伙人个人的***性极强。
更多******咨询,找***顾问,欢迎致电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合伙企业有什么特征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形式
。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自愿***、破产***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作为一个整体对***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找***顾问-都嘉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顾问由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是北京 北京市 ,***服务的翘楚,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都嘉律师事务所***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都嘉律师事务所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