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解散***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程序,了结合伙事务。
***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并通知和公告***人;***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人。
如果关于合伙企业有任何其他***问题,公司股东***,欢迎致电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合伙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形式
。
合伙企业的特征
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有限公司股东,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公司股东,一般不分摊损失。
如果关于合伙企业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致电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形式
。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公司股东会,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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